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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饲养野生动物现状调查及检疫监管思考

时间:2020-10-09    点击: 次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郧祺等 - 小 + 大

摘要 :为了解我国人工饲养野生动物的现状,分析了当前野生动物养殖的种类、规模、分布以及关注热点,探讨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应当附有检疫证明的野生动物范围,产地检疫过程中判断可开展检疫的野生动物品种、调查野生动物的来源、实施详细具体检疫的步骤,养殖、运输、流通环节的监管等问题,提出了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加大野生动物疫病的研究与监测力度,加强部门监管与协作的对策,为完善人工饲养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和检疫监管提供参考。

野生动物,泛指在大自然的环境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野生动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泛指兽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以及软体动物和昆虫类。狭义指除了鱼类和无脊椎动物以外的上述各类动物,即包括兽类、鸟类、爬行类和两栖类。本文所阐述的是广义的野生动物。法律中规定的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检疫的范围是不同的,如《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野生动物养殖业蓬勃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有 50 多种野生动物可规模化推广养殖。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滥食、滥杀等问题成为社会焦点。2020 年 2月 24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称《决定》)。随着立法和执法工作的推进,人工饲养野生动物进一步正规化、产业化、经济化。笔者结合河北省野生动物人工饲养状况,探讨农业农村部门对野生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的重点以及存在的问题,以供参考。

1 野生动物养殖业现状调查

1.1 野生动物养殖现状

2017 年中国工程院发布的《中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显示,2016 年全国野生动物养殖业产值已超 5 206 亿元,其中药用、食用动物产业创造产值约 1 250 亿元,毛皮产业产值估算 3 894.83 亿元,药用动物产业产值50.27亿元,食用动物产业产值1 250.54亿元,观赏、宠物类产业产值 6.52 亿元,实验灵长类动物产业产值 4 亿元。

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 2017 年统计资料显示,浙江省涉及野生动物的企业约 1 500家,分布在 11 个市 89 个县(市、区),年产值约50 亿元。繁殖利用产业类型按物种分为 8 类,包括鹿类、鳄鱼类、鸟类(非雁鸭类)、雁鸭类、蛙类、兽类(非鹿类和鳄鱼类)、蛇类、龟类等。

涂文姬等对云南省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产业类型调查结果显示,2017 年,云南省共有野生动物繁育单位 1 969 家,总投资约 28 亿元,生产经营的野生动物种类包括果子狸、狐、野猪、梅花鹿、竹鼠、斑鸠、驼鸟、灰雁等 35 个人工繁育产业类型。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的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河北省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 1.2 万余户(家),分布在 160 个县(市、区),繁育物种490 余种(类)存栏量 750 多万只(头、条)。人工繁育的陆生野生动物主要有鹌鹑、貉、狐狸、貂、蛇类、山鸡、鹦鹉、大雁、鸵鸟、文鸟、孔雀、梅花鹿等。

1.2 野生动物养殖业的特点

1.2.1 分布特点 野生动物养殖分布呈区域性集中的特点。一是野生动物繁育对自然环境依赖性较强,对气候和温度要求较高。很多野生动物只能在特定的地区养殖,如梅花鹿养殖适应低温环境,大部分梅花鹿人工繁育企业都在黄河以北。二是与某些地区的野生动物产业有关。如河北安国是自古以来有名的“药都”,周边分布着很多养殖蝎、蜈蚣等爬行动物的养殖户。

1.2.2 产业特点 经历多年发展,形成了养殖方法各异、养殖品种多样、养殖规模不一的产业特点。一是大部分野生动物的养殖技术仍处于初级阶段,没有科学、规范、统一的养殖指导技术。二是养殖野生动物的品种较为多样。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规模养殖野生动物的品种已达上千种,经济动物养殖品种也已达上百种。三是养殖规模没有统一标准、大小不一。目前,野生动物的养殖规模与市场供求关系密切相关,养殖规模受市场、环境、气候以及养殖水平等多因素影响。

1.2.3 养殖规模 目前我国野生动物养殖数量多的是具有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按养殖用途分类,养殖数量较多的依次是皮毛动物、药用动物、观赏动物,养殖品种以哺乳动物中的犬科、反刍动物、禽类、啮齿类以及爬行动物为主。

1.3 具有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养殖现状调查

2003 年 8 月 13 日,国家林业局正式公布了梅花鹿等 54 种人工驯养繁殖技术成熟、可商业性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名单(以下称“名单”)。笔者通过走访河北省内野生动物养殖场所以及查阅全国各省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相关资料对名单中的野生动物养殖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名单中按用途分类包括:皮毛动物、食用(目前已禁止)药用动物、宠物、观赏动物,动物种类包括哺乳动物、禽类、两栖动物、爬行动物,所属科目有犬科、鼬科、灵猫科、猪科、鹿科、鳄龟科、蚁科、梅花雀科等31个。其中,养殖量较大的是皮毛动物中的貉、银狐、水貂、海狸鼠,药用动物中的野猪、梅花鹿、马鹿、疣鼻栖鸭、绿头鸭、环颈雉、火鸡、石鸡、蓝孔雀、蓝胸鹑、鹌鹑、珠鸡、非洲鸵鸟、大美洲鸵、鸸鹋、蜈蚣。宠物和观赏动物养殖数量呈增长态势,但不具备规模养殖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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