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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时间:2019-05-19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保健    作者:林晚忠 - 小 + 大

2.2 强化培训,提高检疫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

①健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注重对基层动物检疫人员的资格考核,这是保障基层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 。

②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切实加强和科研院校的合作力度,充分借助他们的技术力量、人才优势,将动物疫病防控和检疫技术研究有机的结合,促进基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

③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明确动物产地检疫定义、法定检疫对象,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动物及其产品在离开饲养、生产地之前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官方兽医所进行的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的检疫;法定检疫对象有口蹄疫、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七种 。

④提升基层检疫人员业务能力。要加强业务培训教育,通过举办讲座、继续教育等方式,使其能够掌握更加先进的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与检疫操作技能,更好的应用于实际工作当中。

⑤按规程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即在接到畜主的产地检疫申报并受理后(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在指定地点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如查验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了解生产、免疫、监测、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确认饲养场 6 个月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确认生猪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了解是否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的兽用疫苗,了解是否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情况等,确认其佩戴的畜禽标识与相关档案记录相符。省内调运种猪的还应查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然后进行临床检查,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如对查验中发现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的兽用疫苗和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的不予出证等。使检疫工作更加专业化,更具权威性。

2.3 规范记录,完善基层动物检疫机制

完善基层动物检疫的体制问题是解决现阶段动物防疫工作弊端的根本措施。为了让动物检疫工作具有科学性,具有可查性和依据,应当为辖区养殖场户建立生产档案,实行网格化管理,随时掌握基层养殖场户动物的数量、种类和病史等情况,为以后的产地检疫工作提供依据。同时应加强可溯源、痕迹化管理技术的指导培训,认真填写产地检疫工作记录,详细登记畜主姓名、地址、检疫申报时间、检疫时间、检疫地点、检疫动物种类、数量及用途、检疫处理、检疫证明编号等,并由畜主签名。进一步规范动物防、检疫监管过程中的档案、数据管理,要求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应保存 12 个月以上,从而解决好基层相关档案缺失、不规范等问题 ,逐步实现可溯源、倒查追责管理,这对提高村级防疫队伍整体能力和工作效率意义重大。

2.4 做好协检人员的选聘工作

如前所述现有检疫队伍人员混杂,能力差别显著。因此必须对现有协检人员进行考核整顿,择优将工作踏实、责任心强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员留住,对考核不合格但有工作热情、能力暂时不足的要通过待岗培训学习再考核录用,对那些纪律松懈、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人员予以坚决辞退。要增加财政资金预算投入,提高动物协检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积极吸收一批热爱动物防疫事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动物检疫队伍。同时,应制定全县性的动物检疫等工作守则,加强经常性的检查督促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动物检疫人员的工作情况,让动物检疫人员做到依法检疫、纪律严明、奖罚分明;对工作中违规检疫、隔山开证等行为的要给予问责处理,以造就一支实干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管理科学的动物检疫队伍,为动物防疫工作开展铺好道路,确保动物检疫工作有效开展。

2.5 加大动物检疫基础条件建设

包括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建设,以保证基层检疫人员有较好的工作环境,提升工作动力。而快速准确的检疫需要借助先进的科学设备,但目前基层较为缺乏这些硬件和软件设施,所以需要配备相关的技术人员,并指导使用,添置必要的动物检疫设备,改进检疫手段,提高检疫质量。如可能建立快速的镇一级的疫病检测简易实验室,能更加便捷的开展动物的防疫工作。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支持基础建设和整体动物防疫工作水平提升,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真正进入一个良性轨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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