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畜牧养殖业有了较大发展,畜牧养殖产量持续、稳步增长。但是随着畜牧养殖业的发展和养殖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养殖环境日趋恶化,病害发生率越来越高,危害也越来越重,而畜产品的质量相应地不断下降。因此,动物的健康养殖问题已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1、健康养殖的概念 健康养殖的概念最早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海水养殖界提出的,以后陆续向淡水养殖、生猪养殖和家禽养殖渗透并完善。自我国对虾养殖业遭受白斑综合症(WSS)病毒病的严重袭击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内的海水养殖界出现了“健康养殖”这一新概念。徐启家(2000)对健康养殖的定义是:对于可进行养殖的生物种,在较长的养殖时间内,不患病害的产业化。他认为健康养殖的种类不应仅仅只限于某一种,而应包括可进行产业化养殖的所有各种水产动物;生产过程的病害也不能仅仅局限于某一种病害如某种病毒病,而应该包括影响产业化生产的多种病害;对于是否发生病害的养殖生产时间,不应只看一年二年或三年五年,而应该有一段较长的时间范畴。按上述内容要求,健康养殖的概念应该具有整体性(指整个海淡水养殖行业)、宏观性和生态性的内涵。石文雷(2000)认为:“健康养殖”是指根据养殖对象的生物学特性,运用生态学营养学原理来指导养殖生产,也就是说要为养殖对象营造一个良好的、有利于快速生长的生态环境,提供充足的全营养饲料,使其在生长发育期间最大限度地减少疾病的发生,使生产的食用产品无污染、个体健康、肉质鲜嫩、营养丰富与天然鲜品相当。张国红是最早将“健康养殖”引入畜牧养殖业并完善和拓展这一概念的学者,先后发表《动物健康养殖工程专论》、《倡导健康养殖 创建精品工程》等系列文章,对动物健康养殖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2001年在辽宁大连召开的“畜产品安全高层研讨会”上,张国红认为“健康养殖”就是指以保护动物健康、保护人类健康、生产安全营养的畜产品为目的,最终以无公害畜牧业的生产为结果:无公害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畜产品。无公害畜牧业是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在畜牧业上的高度集成,它是各种行业的组合;谋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即追求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并重。根据养殖对象的生物学特性,运用生理学、生态学、营养学原理来指导养殖生产的一系列系统的原理、技术和方法。健康养殖生产的产品首先必须为社会接受,是质量安全可靠、无公害的畜产品,对人类健康没有危害;其次,健康养殖是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的生产模式;再次,健康养殖对于资源的开发利用应该是良性的,其生产模式应该是可持续的,其对于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体现了现代畜牧业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高度统一,即三大效益并重。健康养殖生态管理的基本原理包括养殖环境的管理、组合因子的结合管理、加强对能引起养殖生物“应激反应”的生态因子的监控、合理的养殖密度、合理的营养的管理和有效的疫病防控。 2、开展健康养殖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畜牧养殖业作为全球畜产品供给量的主要生产方式以其巨大的发展潜力迎合了人们对畜产品的不断增长的需求,但随着养殖业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以及人们对畜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的需求,当前我国养殖产业的生产形势面临着挑战,由于畜牧养殖自身的生态结构和传统养殖方式的缺陷,使得大部分养殖存在着许多问题。国家环保总局曾公布了对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情况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显示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已经成为我国农村污染的主要来源,我国农牧业严重脱节,环境管理薄弱,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迫在眉睫。1999年我国畜禽粪便产生量约为19亿吨,是我国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的2.4倍。其中规模化养殖产生的粪便相当于工业固体废弃物的30%;畜禽粪便化学耗氧量的排放量已达7118万吨,远远超过我国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的排放量之和。调查发现,由于多种原因,我国许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地处于居民区内,8%至10%的规模化养殖场距当地居民水源地的距离不超过50米,30%至40%的规模化养殖场距离居民或水源地最近距离不超过150米。养殖场选址不当不仅构成了对周边地区的环境压力,还在许多地方造成了畜禽养殖场主与周围居民的环境纠纷。调查显示,我国规模化畜禽场的宏观环境管理水平普遍较低,全国90%的规模化养殖场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60%的养殖场缺乏干湿分离这一最为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而且环境污染投资力度明显不足,80%左右的规模化养殖场缺少必要的污染治理投资。据调查者分析,过去一些地方将规模化畜禽养殖作为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加以鼓励,环境意识相对薄弱,污染治理严重滞后。我国长期以来又把环境工作重点放在工业污染防治上,对包括畜禽养殖在内的农业污染治理缺乏相应的管理经验。 2.1违禁饲料添加剂和抗生素的滥用。 部分猪场为了片面追求利润,从促生长、控制疾病和提高瘦肉率等目的出发,超量或违禁使用矿物质、抗生素、防腐剂和类激素等。如为促生长而使用“高铜”、“高锌”饲料,造成排泄物矿物质含量超高影响土壤生态;使用砷制剂和安定以促生长和提高饲料利用率,造成猪肉中有害物残留直接危害人体健康;为使肉猪体型丰满,而违禁使用“瘦肉精”导致大量人员中毒的恶性案件也屡有发生。抗生素的大量滥用,导致耐药性、残留和过敏中毒等一直是长期的危害,更是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要面对的巨大挑战。这些现象在我国还较为普遍,造成消费者对猪肉品质的不信任,严重危害到人们的健康和行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