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重庆市曝光假劣肉制品典型违法案件

日期:06-15 作者:佚名- 小 + 大

案件警示:食品生产经营全流程管控,是防范食品污染、变质问题的重要保障。上述案件中,当事人忽视生产环境卫生、仓储运输规范、人员管理培训等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案件警示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规范全流程操作,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

第七类:无证生产经营

22. 大足区欢妹崽熟食加工中心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案。2025年9月,执法检查发现该中心(经营者:张家欢)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擅自从事卤肉制品加工制作并对外销售。经综合裁量,大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13782.03元的行政处罚。

23. 原江北区玖盘拾碗餐饮店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案。2025年12月,接群众举报后,执法检查发现该餐饮店(经营者:周久玲)未经许可在后厨制作鸡杂,经称重、封口并贴标签后,通过抖音平台“三孃黔江鸡杂小周总”售卖。经综合裁量,原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是法律划定的从业基本要求。上述案件中,当事人无证开展肉制品生产经营活动,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更潜藏极大安全风险。市场准入红线不可逾越,从业者务必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自觉在法律框架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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