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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肉类未经检验检疫 14. 重庆同光食品发展有限公司采购未经检疫肉类案。2025年9月,接群众举报后,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广)采购的毛肚用编织袋包装,无任何标识,当事人也不能提供进货票据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经综合裁量,荣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涉事毛肚、罚款46.242万元的行政处罚。 15. 重庆吕先生食品有限公司采购使用未经检疫肉类案。2026年1月,根据公安部门移送线索,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吕贵松)先后购买3批次未取得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猪肉用于生产加工。经综合裁量,合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15万元的行政处罚。 ??? 16. 秀山县丽姐鲜肉店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猪肉案。2025年10月,执法检查发现该店(经营者:肖丽)经营场所内待售的猪肉无检验检疫印章,也不能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经综合裁量,秀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猪肉、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肉类检验检疫是把控食材安全的重要关口,未经检疫的肉类来源不明、风险突出。上述案件中,当事人违规采购、使用、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类,漠视法律法规与公众健康。所有市场主体必须严把采购查验关,坚决不采购、不使用、不售卖未经检疫、来源不清的肉类食材。 第六类: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不严 17. 重庆森升香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多批次抽检不合格案。2026年2月,经抽样检验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彧婷)生产的椒麻鸡翅(辐照食品)菌落总数超标。经查,该公司对生产过程把控不严,委托的食品辐照杀菌时间不足,且该公司2025年因菌落总数多批次抽检不合格受到行政处罚。经综合裁量,合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98180元,吊销食品生产许可的行政处罚,另对其食品安全总监费第云作出罚款16600元的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总监列入食品行业禁业名单,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8. 重庆明海渝香食品有限公司食品不合格案。2026年3月,经抽样检验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谭祥银)生产的卤肥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经查,当事人在成品运输过程中温度不达标,导致产品不合格。经综合裁量,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8050元的行政处罚。 19. 重庆途飞食品有限公司贮存食品不合规案。2026年3月,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荣)曾于2026年2月因在包装材料库房存放成品和半成品食品被警告处罚,但本次检查仍然存在同类违法行为。经综合裁量,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5100元。 重庆途飞食品有限公司贮存食品不合规案执法现场20. 重庆彩之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2025年11月14日,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利平)待售的部分麻辣香肠标注生产日期为“2025年11月21日”。经查,当事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以致虚标生产日期的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经综合裁量,长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5032元的行政处罚。 21. 黔江区黎宜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部销售腐败变质食品案。2026年2月,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移送线索,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经营部(经营者:黎明)将回收已发臭变质的猪头肉销售给黔江区某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该产品未用于生产加工已被退回)。经综合裁量,黔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经营部改正,并处罚款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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