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累计查处假劣肉制品案700余起,涉掺假掺杂、非法添加、原料过期、肉类未经检验检疫等 近年来,重庆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26年以来已累计查处涉及无证生产经营、肉类未经检验检疫、原料和食品过期、使用非食用物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掺假掺杂和虚假宣传、过程控制不严格、标签标识不合规等违法案件732起。为深化警示教育、凝聚共治合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市市场监管局集中公开曝光七大类23起假劣肉制品典型违法案件,以严格监管守护群众饮食安全。 查处违法行为重在以案释法、纠偏警示,引导广大经营主体坚守诚信守法经营底线。下一步,重庆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保持食品安全高压严管态势,紧盯食品生产、线下经营、网络销售等重点环节,围绕肉制品等群众关心的食品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信用联合惩戒,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呼吁行业从业者、社会各界与广大市民携手参与监督,共同打造诚信守法、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第一类:掺假掺杂和虚假宣传 1. 垫江县卓哥串串店用鸭肉冒充牛肉销售案。2026年2月,接消费者投诉举报,称该店(经营者:董英)在美团外卖平台上售卖的“把把牛肉”疑似鸭肉冒充。经查,当事人所使用的原料肉为“签味王串”,主料为精选鸭肉,不含牛肉。经综合裁量,垫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3127.56元的行政处罚。 2. 大渡口区杨意焓餐饮店用鸭肉冒充牛肉销售案。2025年12月,执法检查发现,该店(经营者:杨意焓)在美团外卖平台店铺展示的“风味羊肉”宣称主料为羊肉、“把把风味牛肉”宣称主料为牛肉,但上述两种产品主料实为鸭肉。经综合裁量,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3243.2元的行政处罚。 大渡口区杨意焓餐饮店用鸭肉冒充牛肉销售案执法现场3. 沙坪坝区渝小武食品经营店销售猪肉虚假宣传案。2025年11月,接消费者举报,执法检查发现该店(经营者:吉彩娟)经营的“风干肉干”未按散装食品销售要求标识产品真实信息。经查,当事人明知其产品原料为猪肉,在售卖时却口头宣称是“风干牛肉”。经综合裁量,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诚信是食品经营的立身之本,更是守护市场秩序与群众权益的根基。上述案件中,当事人以鸭肉、猪肉冒充牛肉对外销售,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既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也扰乱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在此提醒广大食品从业者,必须坚守诚信底线,坚决杜绝掺假掺杂、虚假营销等行为,以诚实经营换取消费者信任。 第二类:标签标识不合规 4. 重庆铁木盛德食品有限公司虚标生产日期案。2025年11月24日,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光跃)贮存毛肚的外包装袋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1月28日”,属于虚标生产日期情形。经综合裁量,永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 5. 重庆好事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案。2025年11月,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成)在印制“凤爪”产品包装时,虚假标注其他生产企业厂名厂址等内容。经综合裁量,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空包装袋,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6. 重庆市嘉星合食品有限公司虚标生产日期案。2025年11月,接群众反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思元)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经查,当事人将2025年9月16日生产的麻辣香肠,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为“2025年11月21日”。经综合裁量,长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5.1万元的行政处罚。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