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某屠宰场未严格遵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案 2025年7月6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会同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某屠宰场进行生猪屠宰检疫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发现两头生猪未佩戴耳标、两头生猪佩戴两个耳标等问题,违反《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四条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该屠宰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的规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我局继续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生猪检疫工作的要求部署,严格按照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规程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好生猪养殖、屠宰和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坚持以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标准,严厉打击生猪检疫领域的违法行为,不断夯实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全力保障我市肉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进一步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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