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监管缺位 沼气对外排放尚未足够引起农业、环保部门重视,纳入日常管理范围。一是因沼气无色无味,对外排放周边居民看不到、闻不出,环保部门没有接到举报投诉;二是国家制定的《畜禽养殖污染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仅明确了空气恶臭、排放水BOD、COD、氨氮、总磷等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没有沼气对外排放指标,在监管中易被忽视。 1.4 政策、技术支持不够 国家对沼气工程建设投入项目资金多,而后续管理维护及终端产品补贴政策少。近年非洲猪瘟反复发生和流行,生猪市场一起一伏,养殖成本不断攀升,规模化养殖场惨淡经营,甚至严重亏损,投资沼气建设收益甚微,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当前显得尤为重要。畜禽规模养殖场懂沼气生产及维护技术人员少,很多都是水电工兼职。农业能源管理部门在畜禽规模养殖场沼气生产使用技术培训、协调沼气发电入网、沼气入户等方面的工作有待加强。 2、强化沼气利用对策 2.1 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加强业务培训 沼气利用具有经济及环保双重效应。农业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应该把沼气生产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内容,把沼气池正常产气和沼气充分利用作为工作目标,制定目标考核办法。组织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户加强学习培训,一是加强对沼气利用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学习掌握沼气生产管护、沼气利用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三是推介先进经验,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沼气日常管护好、产气量高、产气均衡稳定、沼气充分利用的主要模式和经验进行示范推广。 2.2 建设、完善沼气利用配套设备设施 以沼气生产利用平衡为目标,因场制宜,科学按“一池一策”制定沼气充分利用方案,在如下三个方面加强沼气利用:一是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内部沼气利用如生活用燃气、猪舍升温用气配套设备设施建设;二是购置国内外沼气发电机组,总量400 m3沼气发酵池均可配备匹配的沼气发电机;三是加强沼气集中供气管网建设,向周边居民集中点供气,通过管道向附近企业、锅炉供气。 2.3 加强沼气利用服务和监管 农业农村能源管理部门支持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引进国内外先进沼气工程工艺及配套设备,加强沼气工程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加强沼气生产管护技术队伍建设,每个区县市培育一支稳定、技术过硬的沼气管护技术服务队伍;加强对沼气工程建设方工程质量、维修和后续服务监管;协调协助做好沼气入户、沼气发电上网工作;推广沼气工程物联网技术,将沼气发酵有机物浓度、碳氮比、温度、pH、沼气容量、沼气使用情况等各项数据及时、准确传递至手机或电脑,对沼气工程运行风险进行预警。生态环保部门加强对沼气利用的监管,不定期检查沼气利用情况,对沼气直排、偷排行为进行处罚,增加违排成本。 2.4 加大政策、科技支持力度 经济激励是推动沼气利用的有效手段,国家层面制定沼气上网电价补贴政策和阶梯电价补贴政策,在上网电价、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多方位支持和促进沼气产业发展。地方政府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场内沼气升温设备设施建设,沼气集中供气设备设施建设,购置国内外大功率沼气发电机等。科技部门立项支持沼气利用新技术研究,开发沼气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在沼气发酵池及电热一体化建设,沼气发酵菌培养,沼气甲烷提纯工艺,沼气发电机及燃气利用设备等不断创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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