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就更多服务乡村振兴的人才,要在“育”字上下功夫。进一步整合资金资源,完善培训机制和内容,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培养一大批乡村本土人才。要在“用”字上出实招,注重从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中选拔充实乡村干部队伍。 8、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真正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切实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高新时代党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各个方面,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委书记要下大力气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要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决策参谋、调查研究、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方面的作用。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 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和法治保障。要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要做到规划先行,对于哪些村保留、哪些村整治、哪些村缩减、哪些村做大,都要经过科学论证,做到分类指导、因村制宜、精准施策,彰显地方特色和乡村特点。要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把城市建设的做法照搬照抄到农村,大搞合村并组、撤村并居、集中上楼,打乱传统村庄边界,使村民共同生产、共同生活、共同组织的基础逐渐丧失,造成基层政权、基层组织离农民越来越远,侵蚀村民自治基础。要完善规划体制,通盘考虑城乡发展规划编制,一体设计,多规合一,切实解决规划上城乡脱节的问题。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把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充分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注】作者——农业农村部部长\韩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