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篇

韩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八个关键性问题

日期:09-19 作者:佚名- 小 + 大

6、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乡村振兴,农民是主体。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把乡村建设成为幸福美丽新家园。

看农民钱袋子鼓不鼓是检验农民是否有获得感的重要标志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民收入增速连年快于城镇居民,2017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1.3万元,比2012年增长60.1%。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持续缩小,由2012年的2.88∶1缩小到2017年的2.71∶1 (但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从2013年17037元扩大为2017年的22964元)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从2012年的37.5%下降到2017年的29.3%。但是受多重因素影响,当前农民增收形势严峻,继续保持较高速增长后劲不足。

从农民收入增速看,农民增收已进入“减速带”。从农民收入结构看, 由于农业生产成本提升,国际大宗农产品价格低迷,国内稻谷、小麦、玉米最低收购价政策调整,家庭经营性净收入增长乏力。同期,由于国内经济换挡降速,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型升级,去产能、去库存、调结构涉及多个行业,农民转移就业空间收窄,工资性收入同步降挡减力。财产性收入在农民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不到3%,短期内难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对此,需要高度重视,要坚持富民为本、富民为先,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研究优化政策环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挖掘乡村价值,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千方百计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态势不逆转。

近年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虽有明显改善,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民生保障水平,但现阶段城乡差距大最直观的依然是基础设施差距大,城乡发展不平衡最突出的依然是公共服务不平衡,特别是在社会保障方面短板问题较为突出。下一步,要统筹公共资源在城乡间的均衡配置,建立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均等服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对于农村基础设施,不但要加大建设投入力度,还要研究如何完善管护机制,让农村基础设施建得好、护得好、用得久。对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要研究怎样提挡升级,改善服务质量,真正实现从有到好的转变,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从形式上的普惠上升到实质上的公平。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新增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经费向农村倾斜。以增强公平性和适应流动性为重点,推动社会保障制度城乡统筹并轨,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养老体系。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落实好户籍制度改革措施,更好解决随迁子女上学、社保、医疗、住房保障等实际问题,使更多的随迁家庭融入城市生活。要加大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的政策扶持,使更多留守人群得到家庭团聚、亲人关爱。同时,建立健全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在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就业、卫生健康、心理情感等方面及时为他们提供有效服务。

7、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

长期以来,资金、土地、人才等各种要素单向由农村流入城市、造成农村严重“失血”。当前,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还存在缺陷,无论是进城还是下乡,渠道还没有完全打通,要素还存在不平等交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围绕强化“钱、地、人”等要素的供给,抓住关键环节,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促进公共资源城乡均衡配置,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第一,解决“地”的问题,关键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土地要素城乡平等交换机制,加快释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红利。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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