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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七条措施”稳定生猪生产

日期:05-15 作者:佚名- 小 + 大

5月14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确保全省生猪生产稳定健康发展,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进一步强化生猪稳产保供七条措施》。在促进补栏出栏、推动提质增效、优化精深加工、扩大保险范围、强化财金互动、落实确权登记、压实工作责任等方面着力提振养殖信心、夯实发展根基。

针对生猪出栏激励,《七条措施》明确,兑现的2023年生猪出栏任务省级奖补资金全部用于生猪生产,重点支持仔猪填槽补栏和增加优质能繁母猪。2024年继续对超额完成出栏任务的市(州)实施省级奖补。

针对价格指数保险,《七条措施》提出,对生猪调出大县购买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养殖户,省级财政按照一定分担比例,据实给予保费补贴。

针对产业贷款贴息,《七条措施》明确,省级财政将继续对生猪产业贷款开展贴息,对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新发生或存续的贷款,贷款贴息率在上年基础上提高0.5个百分点,降低生猪养殖户融资成本。

针对猪场确权登记,《七条措施》提出,对依法取得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权,从事规模养殖的农业生产设施,省级加快出台相应的登记办法,进一步明确登记办理范围、登记要件、登记程序等操作细节,加快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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