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9: 非洲猪瘟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掌握当前全国非洲猪瘟病原感染地理分布情况,评估非洲猪瘟影响范围和防控效果,为有效防治非洲猪瘟提供依据。 二、范围 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个省份选择10个县,应以优先选择历史发生过疫情和2023年病原学监测阳性的县为原则。 三、方法与内容 (一)无害化处理厂 每个县选择处理量最大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厂,采集10头病死猪的脾脏组织样品,优先采集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的病死猪;每份脾脏组织样品大小约1cm×3cm,装在5mL圆底连盖离心管中。每个省份共需在10个县的无害化处理厂采集病死猪的脾脏组织样品100份。 (二)屠宰场 每个县选择屠宰量最大的屠宰场,平行采集30头猪的血清样品和EDTA抗凝血样品。血清样品要求当天分离,不低于1mL,装在2mL连盖离心管中;EDTA抗凝血样品不低于3mL,装在5mL采血管中。每个省份共需在10个县的屠宰场采集血清样品300份、EDTA抗凝血样品300份。 (三)农贸市场 每个县选择2个中大规模的农贸市场,每个市场选择2个猪肉摊位,每个摊位采集猪肉样品3份、猪肝样品3份、环境拭子样品3份。猪肉样品和猪肝样品每份大小约1cm×3cm,每份样品单独装在5mL圆底连盖离心管中;每份环境拭子样品单独放入加有PBS的5mL圆底连盖离心管中。每个省份共需在10个县的20个农贸市场采集猪肉样品120份、猪肝样品120份、环境拭子样品120份。 四、组织实施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负责采样指导、实验室检测、数据汇总和调查报告撰写等工作,并视情况择机赴有关省份开展专项调研。 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组织辖区内样品的采集、核实和汇总工作,并应在8月31日之前将样品和采样单(含电子版信息表)统一寄送至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五、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红岛镇岙东南路21号 邮编:266114 项目联系人:赵云玲,13376392727,zhaoyunling@cahec.cn 样品接收人:任炜杰,15953380992,renweijie@cahec.cn 下载“采样登记单”、“任务分配表”请点击下方链接: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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