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 家畜痘病毒病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一、目的 掌握家畜痘病毒感染情况,评估痘病毒影响范围,为科学防治家畜痘病毒病提供策略建议。 二、调查范围 河北、内蒙古、吉林、福建、山东、河南、广西、云南、宁夏、新疆等10省份。 三、方法与内容 (一)调查场所 1.养殖场(户):每个省份选择家畜养殖密集地区的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2个牛场(户)和2个羊场(户)。 2.屠宰场(点):每省份选择牛、羊屠宰量最大的屠宰场(点)1个。 (二)采样要求 每个养殖场(户、点)平行采集10头动物抗凝血、血清、口鼻拭子样品,每个屠宰场(点)平行采集7头动物抗凝血、血清、口鼻拭子样品(全血样品不少于5mL/份,血清不少于1mL/份)。如有临床痘或结痂病变,优先采集痂皮组织,同时平行采集全血和血清。组织和拭子样品应置于生理盐水或磷酸盐缓冲液(PBS)中保存,各省采集羊的样品应兼顾山羊和绵羊。每个省份共采集87头份样品。 (三)采样信息填报 填写《动物痘病毒病专项调查采样登记单》(见附表12-1)。同时录入采样登记单电子表格(关注“中国兽医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消息:“动物痘病毒采样登记单”,获取表格下载链接)。各省将汇总后的采样信息表发送至邮箱zhangfeng@cahec.cn。 四、组织实施 (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负责采样指导、样品实验室检测、数据汇总和调查报告起草等工作,并视情况择机赴有关省份开展专项工作调研。 (二)相关省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任务样品的采集、登记、核实和汇总工作,于8月31日前将样品和《动物痘病毒病专项调查采样登记单》(含电子版)寄送至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五、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红岛镇岙东南路21号 邮编:266114 项目联系人:张锋,15192512712,zhangfeng@cahec.cn 样品接收人:任炜杰,15953380992,renweijie@cahec.cn 下载“采集登记表”请点击下方链接: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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