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重庆市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

日期:01-08 作者:佚名- 小 + 大

(七)推进屠宰信息化监管。加强屠宰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智慧监管,积极推动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促进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信息关联,实现产地到屠宰质量信息追溯管理。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善屠宰环节入场查验、宰后检验检疫等关键岗位网上巡查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进生猪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实施“菜篮子”工程和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落实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工作步骤和具体措施。在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中,要坚持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及时化解矛盾,实现平稳过渡,确保社会稳定。

(二)强化政策支持。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和金融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标准化建设、产加销融合发展、屠宰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冷链流通和配套体系建设,加快推动生猪屠宰企业转型升级。要严格按照规定足额配备官方兽医,并强化驻场兽医人员管理、经费投入和装备保障,严格落实生猪屠宰检疫制度。要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建立诚信体系。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主体责任意识,增强群众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品牌消费意识。要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检验人员、部门监管人员开展培训,有效提升业务能力和监管水平。要大力推介标准化屠宰、冷链配送、冷藏分割、精深加工、产销融合经验。

五、环境影响评价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建设过程中和运行后,将对生产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消除、减轻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规避和有效减轻不利影响。

(一)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各地新建、改扩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应建设污染防治配套措施,避免排放恶臭气味,防止污染水体、土壤。

(二)不利环境影响分析。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主要污染为施工污染和运营污染。施工污染包括扬尘、施工机械及交通运输产生的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固废,属于短期阶段性污染。运营污染包括生猪屠宰加工产生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污染。上述污染因素会对项目实施地的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产生局部影响。

(三)消除环境影响措施。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建设施工污染源管控,依法严格落实建设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等污染防控措施。加强项目实施后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监测与保护,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运营期间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发布的有关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标准。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加强通风、定期清洗地面、消毒除臭,降低大气环境污染。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和水体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生产车间采用防渗措施,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降低水环境污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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