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山东省加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日期:04-05 作者:佚名- 小 + 大

(五)组建执法培训师资库、人才库。根据全省畜牧兽医执法人员学习培训需求,选配一批政治素质高、法治素养深厚、执法经验丰富、授课效果好的机关干部、专家学者和执法骨干等,组建省级畜牧兽医执法培训师资库、执法专家人才库,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处理、跨区域执法、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责任单位:政法处牵头,有关处室、单位及各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行政执法办案能手。从省、市、县三级直接从事畜牧兽医执法工作的人员中,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把关、择优推荐的形式,组织开展全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培育种畜禽、兽药、饲料、防疫检疫、畜产品质量安全、屠宰等领域执法办案能手。(责任单位:政法处牵头,有关处室、单位及各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定期发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认真落实《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建立定期发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机制的意见》,开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收集、发布工作,定期发布季度典型案例、年度典型案例,为行政执法类案办理提供指导。对正面典型案例有突出贡献的行政执法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行政执法专家人才库,并作为行政执法能手重点培养。(责任单位:政法处牵头,有关处室、单位及各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抓好作风纪律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培养,发扬敢于动真碰硬、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弘扬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的精神,鼓励柔性执法,杜绝作风粗暴,做到“一懂两爱”、执法为民、服务“三农”。强化廉政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严明纪律要求,形成不触碰红线、坚守底线的廉政氛围。(责任单位:有关处室、单位及各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坚持政治引领、能力导向、分级分类、面向基层、共建共享,认真落实本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要注重宣传引导,发现、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挖掘、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展现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的新作为、新气象。各市、省局有关处室单位年度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培训情况,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省畜牧兽医局政策法规处,省畜牧兽医局对执法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评估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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