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 年)》(农牧发〔2021〕11 号)总体要求,结合动物疫病流行趋势,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了《2023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2023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监测计划》),结合《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 2022-2026年)》,持续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工作,为科学防控动物疫病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在《监测计划》的基础上,结一合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特点和防控实际,组织实施好辖区内动物疫病监测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是病原学监测和抗体监测相结合。在做好免疫抗体监测的基础上,评估辖区内高风险环节,有重点地开展感染抗体监测和病原学监测,及时发现疫情隐患。二是监测和免疫评估相结合。要充分发挥监测在免疫效果评估、免疫退出评估中的作用,根据监测评估情况,适时调整免疫政策;三是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强化临床巡查和报告,对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及时采样监测;对阳性动物同群动物及流行病学关联群体开展追踪、溯源监测;对于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群体开展跟踪监测。四是常规监测与紧急监测相结合。各地要做好紧急监测资源储备,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或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阳性时,强化常规监测与紧急监测的协同。五是疫病监测与净化相结合。要通过持续主动监测引导养殖企业自主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按照动物疫病净化场、无疫小区、无疫区的管理要求,组织做好评估监测和维持监测。 三、重点任务 按照《监测计划》任务分工,集中优势资源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监测工作。各省可结合自身实际,在做好以上疫病监测的基础上,根据风险评估情况,适当扩大监测病种、范围,重点做好新发、重发、多发动物疫病的监测。 (一)重大动物疫病 非洲猪瘟,加强生物安全条件较差的养殖环节、运输环节和运输落地后的监测巡查,强化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厂、市场等高风险环节的监测,除养殖场外的其他环节监测样品总量应至少占总样品量40%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对阳性样品进一步开展变异株、基因缺失株的监测。此外,非洲猪瘟参考(专业/区域)等有关实验室按照任务分工,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规模猪场非洲猪瘟入场采样病原学监测,具体监测方案见附件l}。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继续做好辖区内规模猪场的监测工作,具体监测方案由各省自主确定;高致病性禽流感,继续做好免疫抗体监测及病原学监测,加强监测预警,关注潜在感染人的不同亚型病毒的流行情况;无疫区要重点做好非免疫抗体监测及病原学监测。国家禽流感参考(专业)等实验室继续做好重要省份、重点区域的监测工作,密切监视禽流感病毒流行动态、毒株变异、致病力变化情况。口蹄疫,要强化免疫薄弱环节的血清学监测,边境省份要强化动物集散地等高风险环节的病原学监测。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根据流行形势,重点对疫情发生和传入等高风险区域开展监测二:小反当兽疫,免疫地区要继续强化免疫效果监测,非免疫地区要强化风险监测,做好监测剔除和风险评估,主要消费区域要加强运输环节和运输落地后的巡查监测。 (二)重要人畜共患病 布鲁氏菌病,要区分免疫区和非免疫区,免疫区以实施持续免疫为主,开展免疫抗体阳转率监测;非免疫区以实施监测剔除为主,强化感染抗体监测。重点要做好牛羊养殖大县、牛羊混养区的监测工作。具体监测方案见附件2。牛结核病,要加大养殖场、屠宰厂(场)和交易市场监测力度,可与布鲁氏菌病监测同步进行;炭疽,要加强雨季和灾后等高发季节高风险地区监测,及早发现疫情:包虫病,要强化疫区监测,对牛、羊及家犬做好病原学监测,对免疫动物做好抗体监测。血吸虫病,南方水网地带要强化家畜抗体监测和中间宿主钉螺的病原学监测。狂犬病,要重点做好流行区域的监测,加强犬、猫等动物疑似病例报告后的主动排查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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