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国家建立兽医药品监察制度(以下简称兽药监察制度)70周年,也是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以下简称中监所)建所70周年。认真总结、系统梳理我国兽药监察事业70年的发展历史,对把握历史规律、汲取前进动力、持续拼搏奋斗,推进新时代兽药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意义重大。 1、70年发展为兽药行业护航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畜牧兽医工作,兽药监察是畜牧兽医工作的重要部分和基础保障。经过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开端探索,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加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深化发展,兽药监察事业70年的实践表明,兽药监察有力保证了兽药产品质量,促进了兽药行业发展与技术进步。 目前,我国兽药产品门类齐全,有企业1660余家,从业人员近20万人。企业生产质量管理(GMP)达到欧盟先进水平,口蹄疫、禽流感、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疫苗悬浮培养新工艺、纯化浓缩新技术广泛应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我国猪瘟C株疫苗为东南亚国家防控猪瘟疫情、欧洲国家消灭猪瘟发挥了关键作用。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能力得到欧美等发达国家认可。 70年来,兽药监察为我国消灭牛瘟、牛肺疫,有效防控口蹄疫、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加快生猪产能恢复,推进畜牧养殖转型升级,保证肉蛋奶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成为在党领导下畜牧兽医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部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成功实践的重要篇章。 2、“五个坚持”经验弥足珍贵 70年来,我国兽药监察事业坚持以保障“五个安全”为目标,树立质量第一、科学公正的理念;明确以合规确认和风险研判为主线,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检验检测为支撑,以干部人才为保障;覆盖兽医生物药品、菌(毒、虫)种、诊断试剂、中化药、抗生素、兽医器械等方面,贯穿研发、生产、流通、进出口到使用各环节;具有强制性、科学性、规范性、确定性等特点。取得了以下经验启示: 坚持党的领导,服务人民。兽药监察事业一直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长期以来,兽药监察坚持服务畜牧养殖、服务兽药生产、服务人民群众,形成了重视调查研究、深入生产实际、求真务实解决问题等优良传统。20世纪90年代查处的河南周口第一兽药厂假药案和近年来开展的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是兽药监察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长期实践的典型案例。 坚持改革创新,开放发展。兽药监察是一项开创性事业。机制体制从学习借鉴到不断调整,业务范围从兽医生物制品拓展到中化药、残留控制与动物产品安全、兽医器械质量等方面,有效适应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兽药产业由小到大以及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要求和转变。我国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开展兽药管理与技术交流合作,参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等相关兽药合作项目和标准制订,在全球兽药治理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坚持依法依规,强化法治。法制建设是兽药监察的核心和前提。近年来,在国务院、农业农村部、中监所制定颁布《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监察所工作细则》等基础上,农业农村部相继制定颁布了涵盖新兽药研发注册、生产许可、广告经营、进出口、残留监控、监督检查等方面40余项配套规章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深化执法改革、拓展法治职能、强化法治思维等方面积极探索并取得明显进展。 坚持依靠科学,标准引领。兽药监察支撑在科技。为保证兽药生产规范化、质量标准化,农业农村部先后颁布了《兽医生物制品制造及检验规程》《兽药规范》。1992年以来,农业农村部每5年组织制定一版《中国兽药典》,目前已形成覆盖兽药产业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技术标准体系。近年来,针对兽药中出现的化学成分、生物材料非法添加,中监所组织开展检测方法公益性课题研究并应用到兽药监察实践,兽医菌毒种鉴定、标准物质审查制备力度进一步加大。 坚持体系保障,建强队伍。兽药监察关键在人。70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形成比较完善的兽药监察体系,建所以来中监所累计为兽药监察相关机构和企业、单位培训兽医兽药人员近2万人次,选派兽药专家赴发达国家接受业务培训、进行技术交流数百人次,开展兽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养了一大批兽药监察专门人才,提高了兽药监察系统整体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