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从河南省信阳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日前成功查获一起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冷冻肉制品大案,现场查扣涉嫌走私冷冻肉制品130余吨,运输车5辆。 8月22日,信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称在固始县方集204省道下口蛇口附近有进口冷链食品分包窝点,有可疑车辆长时间在附近停留。 信阳市市场监管局指示固始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即刻赶赴现场查看。当晚7时20分,联合执法人员在叶信高速公路固始县下口处右侧加油站发现一辆重型半挂运输车,现场司机1名,车内装有产地为Brazil,生产商为Minerva S.A.的无合法来源证明冷冻肉制品(牛副产品)若干箱。 因与举报线索情况不符,执法人员决定继续巡查。第二天上午9时44分,在方集镇缸窑村黑脸珑庙附近发现4辆可疑车辆,车内满载有无合法来源证明的冷冻肉制品。经现场问询,司机及押车人员均表示不清楚货主是谁,也不知道具体的运输目的地,不明货主不定时通过不同手机号指挥他们行动。 为防范可能存在的疫情风险,执法人员连夜将该批货物运送至信阳市冻品集中监管仓,并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进行货物清点、消毒及核酸检测工作,当晚清点进口冷冻肉制品5681箱,共计130000余公斤。经检测,人员与货物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阴性。 8月24日,信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8?22”案件研讨会,经研究,指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钱世子负责统筹、指导案件后续的办理工作。会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抽调5名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办案工作。 因案情重大、复杂,9月1日,固始县市场监管局将案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处置。9月9日,信阳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相关负责同志“上门”会商“8?22”案件,双方就案件性质及货物处置进行了深入交流。 由于该批肉制品未经检验检疫,运输使用的车辆非冷链运输车,路途中均有变质污染的可能,存在重大卫生和食品安全隐患,且经初步辨识,该批货物原产地为巴西、巴拉圭,海关总署明确规定巴西的牛及相关产品因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部分禁止进口,巴拉圭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因口蹄疫禁止进口。 最终,经会同市公安局、检察院、海关等相关部门研究协商,该案已达到涉嫌犯罪移送条件,9月13日,信阳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案件线索整理后进行移送,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