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支持现代加工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乳品加工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仓储、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提高肉蛋奶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引导生猪屠宰企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支持畜禽产品主产区配套建设冷却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和冷链物流设施,完善冷链配送体系和拓展销售网络,提升畜禽产品市场流通能力。 (六)加大对中小养殖场户支持力度。探索开展畜牧业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对龙头企业提供担保、参与“大带小”模式的中小养殖场户,优先考虑贷款支持。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大带小”等模式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发展,引导其以产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通过业务合作和联合经营方式,增强联农带农能力。探索创设针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养殖场户的金融产品,推动解决融资问题。 (七)支持智慧畜牧业加快发展。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以金融科技赋能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运用农行“智慧畜牧”场景和“智慧畜牧贷”产品,助力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提升信贷可获得性及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畜牧业数据资源互通共享,在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上加载信贷直通车申贷链接,探索开展养殖主体信用评估,精准对接农行智慧畜牧信贷产品。选择业务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省份,银政合作整省推进智慧畜牧金融服务工作。 (八)大力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畜禽活体纳入可接受押品范围,支持具备畜禽活体抵押登记、流转等条件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生猪、牛羊等活体抵押贷款。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畜禽活体抵押物抵押、监管、处置等工作。在动产抵押登记的基础上,探索在动物检疫环节开展自愿在线备案登记,支持银行强化抵押畜禽活体贷后管理,更多为养殖户发放信用贷款。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协作机制。各级地方畜牧兽医部门要联合计财部门,与农业银行建立稳定、通畅的沟通协作渠道,围绕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确立的金融支持重点任务,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到人。建立信息共享互惠机制,联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会商解决。 (二)健全金融服务机制。加强畜牧业重点领域研究分析,深化对行业“周期性”运行规律的理解和把握,贴合项目建设周期、畜禽生产周期和价格运行周期合理创设信贷产品。农业银行要从优化办贷条件、提高业务效率、完善考核激励等方面,研究针对性倾斜政策或措施,引导各经营机构切实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全方位满足畜牧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增强企业跨周期经营发展能力。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积极争取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引导信贷资金加大投放。 (三)强化典型示范引导。地方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和农业银行要在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及时总结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在主流媒体上大力宣传工作创新以及取得的成效,积极营造金融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引导畜牧业养殖头部企业、领先企业通过技术推广、经验分享、实地帮扶等方式,帮助中小养殖场户提升养殖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畜牧业整体发展水平提升。 |
下一篇:农业农村部:畜牧业“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