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

日期:09-20 作者:佚名- 小 + 大

(二)抓好监测净化

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健全以国家兽医实验室和省市县三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的畜间人兽共患病监测预警网络。 加强专项监测,有针对性地开展常规监测、净化监测和无疫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感知、准确识别。 加强宠物疫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外来动物疫病监测预警。 强化同卫生健康、海关、林草等部门沟通协调和资源共享,及时相互通报监测信息。 强化畜间人兽共患病净化工作,推进防治工作从有效控制向净化消灭转变。 建立完善相关奖补政策和激励机制,加快推进畜间人兽共患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和无疫区的建设,建成一批高水平畜间人兽共患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 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引领,不断提升养殖环节生物安全水平。

专栏 4  畜间人兽共患病净化

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 (农牧发﹝2021 ﹞ 29 号)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支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基本原则,通过明确净化范围、集成净化技术、完善净化模式、做好净化指导、开展净化评估等措施,以种畜场、奶畜场和规模养殖场为对象,稳步推进布病、牛结核病等畜间人兽共患病净化;以种畜禽场和规模养殖场为切入点,探索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净化。

       (三)强化科技支撑

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开展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相关技术研究和推广,实施新发畜间人兽共患病应急科研攻关储备项目。 建设国家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动物疫病防控技术集成创新中心和区域动物疫病防控技术集成基地,组织开展多部门、跨学科联合攻关,加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科研院所和企业科研资源集成融合,构建基础性、前沿性、实用性技术研究、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平台,增强防治技术原始创新、集成推广和引进吸收转化能力,解决制约防治工作的关键技术问题。 加强畜间人兽共患病检测试剂、标准样品、仪器设备、治疗药物、中医药技术等方面的研发推广,加快推进新型疫苗和快速诊断与鉴别诊断技术产品的引进、研发、注册和应用,完善相关畜间人兽共患病诊断检测标准,健全畜间人兽共患病菌毒种库、疫苗和诊断制品标准物质库。

(四)推进智慧防治

实施智慧防疫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提升畜间人兽共患病系统治理能力。 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织牢织密监测预警网络。 建立以动物移动监管为核心的全链条智慧监管体系,建成覆盖养殖场户、屠宰企业、指定通道、无害化处理场、交易市场的智能监控信息系统,开展动物养殖、运输、交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全链条精细化监管,实现养殖档案电子化、检疫证明无纸化、运输监管闭环化。 将信息系统配备及与政府监管系统对接情况,纳入养殖场、屠宰场等标准化示范创建,以及动物疫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建设评估验收内容,不断提高智慧监管能力水平。

专栏 5  全国智慧防疫能力提升行动

以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屠宰场点为关键控制节点,以直联直报系统、牧运通 APP及省级畜牧兽医信息平台等为支撑,建立健全养殖、运输、屠宰全链条防疫、检疫监管智慧信息系统。 逐步建设覆盖全国所有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屠宰场的视频监控系统,对规模养殖场实施电子养殖档案管理,逐步实现养殖档案电子化、屠宰管理标准化、检疫证明无纸化。

       (五)加强宣传教育

制定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培训计划,对动物养殖、屠宰加工、动物疫病防控等高风险从业人员,加强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技术培训,分类编制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指南,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健康教育。 监督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人员防护制度,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措施,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健康检查。 利用多种方式和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倡导健康饮食和良好生活习惯,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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