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北京市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

日期:09-07 作者:佚名- 小 + 大

(五)推动行业技术创新节能减碳

鼓励行业协会、技术服务部门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技术服务,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工艺设备,结合产业特色和本地实际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屠宰企业采用高效、节能的电动机、锅炉、风机、泵类设备,采用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和清洁能源设备以及先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技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实现节能降耗和转型升级。

(六)协力打造屠宰供应保障基地

健全京津冀和北部区跨省调运等政策机制、监管措施和产业链条的衔接与协作,建立供京畜禽产品三级应急保障供应体系。在京内,建立“养殖+屠宰”一级应急保障供应体系;在环京周边,依托“点对点”调运建立外埠基地二级应急保障供应体系;在畜禽主产区,依托本市规模屠宰企业,通过合同、订单等形式,实现契约化、常态化供应,建立三级应急保障供应体系。主要畜禽如猪肉,实现一级供给率10%、二级供给率64%、三级供给率26%的目标,其他肉类供给率参照猪肉指标,在市场调节机制下适当调整。

四、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将对一定范围内生产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消除、减轻及环境保护措施,不利影响可以得到规避和有效减轻。

(一)不利环境影响分析

畜禽屠宰不利环境影响主要污染为屠宰企业建设施工期间施工污染、运营污染以及动物疫病传播扩散。施工污染包括扬尘、施工机械及交通噪声产生的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固废,属于短期阶段性污染。运营污染是指运营期畜禽屠宰加工产生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及固体废物污染。运营期畜禽运输、屠宰过程可能导致动物疫病的传播扩散。上述不利环境影响因素会对项目实施地的水质、土壤、空气和生态平衡产生局部影响。

(二)消除环境影响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划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查制度。加强项目实施后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监测与保护,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加强屠宰企业建设施工污染源管控,严格落实建设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等污染防控措施。加强屠宰企业运营期间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严格执行各类畜禽屠宰操作规程,加强通风、定期清洗地面、消毒除臭,锅炉废气处理,降低大气环境污染。严格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生产车间采用防渗措施,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降低水环境污染;严格执行畜禽运输及检验检疫要求,防范疫病传播扩散;对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屠宰前确认的病害畜禽、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畜禽产品等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降低固废污染。严格执行各类畜禽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要求,提高屠宰企业厂区绿化率,降低噪声污染。

实施屠宰厂(场)建设,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征求公众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日常生产、生活、交通出行等方面)评价、对决策的实施持何种态度、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要关注宗教信仰、征地等社会文化和利益冲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政府要把推进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实施“菜篮子”工程和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工作,落实各阶段目标任务,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本地区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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