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加快推进北京市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称畜禽指:猪、牛、羊、鸡、鸭。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优供给、强安全、防风险、保生态、促发展”总体思路,以保障肉产品质量安全和推进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畜禽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主要任务,通过优化升级、品牌经营、功能配套、加强管理等措施,率先建立设施先进、质量可靠、规范有序、融合发展的现代畜禽屠宰加工体系。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综合考虑城乡建设规划、养殖规模、屠宰能力、市场消费水平、交通运输条件以及环境承载能力等多种因素,优化资源配置,统一规划布局,防止重复建设。 2.确保质量,有效供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实现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立足应对重大突发情况,特别是极端条件下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保障,实现快速响应、保供稳价。 3.减控数量,提高水平。立足未来发展,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能利用率,提升综合竞争力。加强屠宰厂(场)环境治理,建设完善污水、粪便等处理设施,调减总体数量,提高工艺水平。 4.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和市场调控作用,促进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畜禽屠宰行业布局不断优化,规模化经营、标准化屠宰、规范化检疫检验、信息化监管水平持续提升,市场供应保障能力和应急供应能力稳步提高,公共卫生安全、肉品质量安全、环境卫生安全、生产安全管控能力不断强化;到2030年,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品牌化经营、产加销融合、数字化追溯管理基本实现,全市畜禽产品供应能力持续提高,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品牌战略与绿色发展成效显著,现代加工流通体系基本形成,达到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先进水平。 二、产业布局 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有序竞争,提高畜禽屠宰行业整体水平。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要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要求。定点屠宰厂(场)数量以农业农村部批准备案数量为基数,遵循“总量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设计年屠宰产能按照本地肉类消费量核定,高于控制标准的,原则上不得再新建和改扩建屠宰厂(场)。确需新建现代化大型屠宰厂(场)的,必须同步关闭周边小型屠宰场点,按照新建规模与置换规模不低于1:1的标准在本行政区内进行屠宰产能置换。 (一)设置布局 1.生猪定点屠宰厂。生猪屠宰规划设置和产能布局,综合考虑城镇建设规划、市场消费需求、本地养殖规模、屠宰产能配比、冷链配送能力、交通运输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主要围绕京东北(平谷区、顺义区、密云区、怀柔区)、京西北(昌平区、延庆区)、京南(房山区、大兴区、通州区)3个生猪产业片区,逐步向三个产业片区聚拢。设计总产能和设置总数量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压减,逐步形成跨区域流通,现代化屠宰加工一体化的产业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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