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创新思考

日期:07-04 作者:罗冬生、严小兵- 小 + 大

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中央统筹推进的五大类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之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农业农村部门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举措。2019年是长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元年”,为贯彻落实《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办〔2019〕94号)精神,积极探索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思路与路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的部署,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利用2019年度官方兽医培训班等契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充分听取各县(市、区)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建议与意见,并由主要负责人带队,深入长、望、浏、宁四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广泛调研。

一、长沙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长沙农业执法工作围绕“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的目标,坚持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发展之路,为“三农”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2015年政府机构改革以来,市、县两级高度重视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农业执法队伍不断优化,力量不断增强,基本分布在农业执法大队、农机安全监理站、水产渔政监督管理站(望城区渔政执法职能已划为城市管理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所等机构,现有编制247名,实有人数216人。其中,市本级编制85名、实有85人,望城区编制41名、实有33人,浏阳市编制66名、实有53人,宁乡市编制56名、实有45人。长沙县实现了更大范围、跨领域、跨部门的综合行政执法,现有编制562名,实有562人,分布于19个执法派出二级机构。同时,各级农业执法部门在自身建设上狠下功夫,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做到文明和公正执法。在执法制度上,严格执法案件审批制度,确保立案及时准确,保证办案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做到依法行政,避免和减少了执法违法行为和过错的发生。在执法程序上,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办案。

(二)执法舆论氛围不断浓厚。为持续优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环境,深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内涵,各县(市、区)多措并举,强化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了和谐共赢的执法氛围。多形式宣传,每年以农资打假,普法宣传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把农业法律法规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多层次培训,对执法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分层培训、分类管理,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以点带面,不断提高从业者的守法生产经营法律意识。多维度反馈,系统上下联动,分析研判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稽查办案等风险信息源,积极妥善处置“泥浆灌猪”、“星期狗”等媒体关注热点事件,没有发生因社会舆情引发系统性、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以案说法教育,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制发典型案例宣传资料,取得了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良好成效,农业执法工作由开始群众不支持、不理解变为积极参与,管理对象由开始抵触执法变为主动配合执法。

(三)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注重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农资打假、生猪私屠滥宰、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非法捕捞等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了一大批农业领域违法违规案件。2017年-2018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农资、生猪私屠滥宰、动物卫生、渔业非法捕捞等违法案件1019件,法定时间内结案911件,移送公安机关54件。其中,2017年401件,2018年618件,同比增长54.1%,案件查处数量成逐年递增趋势。特别是市县两级联动配合,攻克了一系列“骨头案”,从源头上斩断了一批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的利益链条,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分子,社会反响强烈。其中,2017年“从外省调入未经检疫的染疫活鸭案”(8.03案)得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衡华,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许显辉等领导亲自批示,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成功移送了全国第二例、全省首例“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案”,此案的成功移送查办,具有鲜明的代表性,为推进我市依法治疫、维护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夯实了基础;查处全省首例上市公司跨市无证经营生物制品扰乱强制免疫秩序案,涉案地点横跨14个地州市,对农资违法行为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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