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2年5月9日山东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印发《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鲁环发〔2022〕6号,全文如下。 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加快推进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家、省关于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立足我省“三农”工作实际,以削减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土壤和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南四湖流域、东平湖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为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强化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持续深化推进农业生产污染防治和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打造乡村生态振兴齐鲁样板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农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化肥、农药减量化稳步推进,农膜回收率达到92%左右;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试点地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初步建成,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种植业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大力示范推广滴灌、喷灌等水肥一体化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施用缓释肥等精准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推进科学用药,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绿色防控技术和高效大中型植保机械。分期分批淘汰现存10种高毒农药。积极创建国家绿色防控示范县。鼓励以循环利用与生态净化相结合的方式治理农田退水。到2025年,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量、化学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6%左右、10%左右。 2.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科学合理施用畜禽粪肥。畜禽养殖场户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行散养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推动种养大县建立农牧循环模式,培育一批种养结合样板基地。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加强运行管理,规范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在散养密集区推广典型治理模式,因地制宜构建整县制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体系。在养殖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基于土地消纳粪污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维持100%,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水平明显提升。 3.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严格落实水产养殖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推广池塘工厂化循环水、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健康养殖方式,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草、以渔抑藻,发挥水产养殖生态修复功能。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推进养殖尾水节水减排。到2025年,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 4.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整县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以标准地膜推广、废弃农用薄膜回收、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为主要途径,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和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