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 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制度是指导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指引,但当前我国由于养殖业发展时间较短,动物检疫工作经验也不足,相比于发达国家的动物检疫工作,我国的动物检疫标准、程序和监管制度都有很大的不足。缺少完善的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制度,影响了对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的岗位职责的划分,不利于督促工作人员承担自己的职责,无法有效的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除此之外,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各部门在联合工作时,无法有效协调工作内容划分,就有可能出现工作内容重复和遗漏,导致大量的资源浪费,并留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2 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创新的重要性 2.1 规范动物检疫监管工作行为 检疫监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履行什么样的监督责任,应当如何履行监督责任,这都是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问题。而在以往的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中,由于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岗位职责的不明确等问题,导致部分工作人员的监管行为与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开展的初衷不符,还有一些工作人员,没有认真遵守动物检疫监管标准,对制定的检疫监督管理方法、手段、规定和政策的落实不充分,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的形式大于实质,严重影响了我国动物检疫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创新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就是要建立起更加细致明确的责任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担当意识,对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规范,使我国的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实现专业化。 2.2 提高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安排水平 开展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创新,不仅能够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同时也能够进一步提高对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的划分,实现对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的安排水平。在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中,人力、物力资源是相当有限的,而面对巨大的检疫监督管理的任务量,如何有效的调配检疫技术人员和相关的设备与器械是非常重要的,创新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安排水平,能够有效的提高动物检疫中的资源配置效率,进而提高动物检疫监督管理效率。 2.3 提高我国对动物疫病的控制能力 开展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创新,通过具体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内容的设计水平,能够切实提高我国对动物疫病的控制能力。在国内动物检疫工作中,动物检疫监管要贯彻到动物生产、运输和流通的各个环节,在关键环节进行检疫和监管,能够及时发现疫病。同时,有些疫病在活体中表现的不明显,很容易出现漏检,需要进行屠宰检疫,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的创新,要求各个检疫环节能够相互配合,互相补充,坚决杜绝带病动物产品流向市场。在进出口动物检疫工作中,创新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就是要建立更加科学的外来疫病监管体系,一些外来传染病的病症和本土传染病的病症很相似,但实际上的感染源、发病机制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必须要在进出口环节提高动物检疫的细节检疫能力,从而做到防患于未然。 3 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创新具体策略 3.1 加强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培训 加强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是提高动物检疫监管水平的关键所在。首先,要快速补充当前动物检疫监管工作中专业监督管理人员数量上的不足,通过提高工作人员待遇、创设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等方式吸引更多的高技能、高素质、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进入到动物检疫监管体系,不断提高我国动物检疫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其次,要加强对现有的动物检疫监管人员的培训,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包括发达国家优秀的监管工作者开展讲座,提高我国动物检疫监管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除此之外,要加强思想教育,使工作人员深入了解我国检疫规章制度的具体要求,并增强检疫监督人员的责任意识。还可以通过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对优秀员工进行奖励,对渎职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惩处,使工作人员都能够对自己的工作岗位负责。只有切实提高我国动物检疫监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才能够推动动物检疫监督管理体系向好的方向发展,保障各项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开展中的专业人才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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