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评估标准详细规定了净化病种免疫或非免疫条件下的抽样检测内容和检测方法,并设置了具体的通过标准。现场综合审查标准则包括必备条件、人员管理、结构布局、栏舍设置、卫生环保、无害化处理、消毒管理、生产管理、防疫管理、种源管理、监测净化、场群健康等多个板块内容,每个板块又包括详细的考核项目,其中部分项目被设置为关键项,每个项目设置一定分值,满分为100分。现场综合审查时由专家考核组通过实地查看、档案抽检、口头询问等方式对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情况进行评估并打分。动物疫病净化场的种类目前分为示范场和创建场,示范场和创建场的现场评估通过分值也设置了详细规定,其中示范场的成功创建还要求评估关键项目必须全部满分。 5 疫病净化成效 实施动物疫病净化是综合提升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和动物抗病能力的有效手段,多数动物疫病净化场畜禽患病率有所降低,兽用药品投入量也有所降低,如部分实施动物疫病净化的规模猪场其生猪存活率可以提升10%,兽药成本投入每千克可以降低1元左右,真正达到了“减少针头负担”和促进健康养殖的目的,并有效促进养殖成本下降和经济收益上升。 6 未来发展形势分析 202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订版《动物防疫法》正式明确了动物疫病净化的法律地位, 这标志着动物疫病净化、消灭已经成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核心内容。2021年10月初最新出台的《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深入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要求,这标志着全国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将进入快速推进发展和长效机制建设实施阶段。 目前,我国多数地区尚未将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纳入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并且部分养殖场依然存在动物疫病净化主体责任意识认识不足现象,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有赖于强有力的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保障。 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是逐步消灭动物疫病的必经之路,我国循序开展和扩大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对于我国动物疫病防控极具高瞻远瞩作用。动物疫病净化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当前净化成果的创建来之不易,净化成果的维持更需要长效机制作为保障。在过去近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动物疫病净化长效机制建设也在探索中不断前进。有关专家提出将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与日常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逐步将动物疫病净化纳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动物疫病净化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可以进一步确保当前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和政策执行到位。此外,鼓励实施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与农业领域扶持项目联动机制,对于积极主动开展以及通过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评估工作的养殖场,给予种质资源保护、标准化建设与示范、无害化处理、农业生态环保建设等项目优先扶持和补贴,以进一步提高社会养殖场层面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积极性。 实行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与行政许可制度的关联,或将成为全面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最后一道有力保障。可以预见,国家优先防治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口蹄疫、猪瘟、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有效开展,或终将纳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许可证等核心证件的必备申请条件行列,以切实发挥兽医主管部门对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行政管理作用,确保我国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全面有序开展、长效向好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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