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对兽药使用证据的收集能力提高 要以问题为导向,学会搜集证据,让证据会说话。要确认诊疗机构使用假兽药,不能仅凭搜查出的假兽药而简单定性,而是要通过核对处方笺来锁定使用假兽药的违法行为。只有如此,执业兽医才能在确凿的证据下承认违规行为。案例2中固定的处方笺有16份,而案例1只有4份,且案例2中对每一份处方笺均注明诊疗费用,处方签与使用的假兽药一一对应固定,做到“证据=诊断+用药+费用”,让收集的证据更有证明力。 2.3 对没收假兽药的处置能力提高 相比案例1,在案例2中最大的亮点便是将涉案药品进行了监督销毁,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以往案例中对假兽药的处理是退回动物诊疗机构,但也会有继续使用的隐患。鉴于此,案例2中执法人员在送达处罚决定和强制决定时,监督诊疗机构规范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交正规回收机构统一做无害化处理,杜绝了继续流通使用的可能性。 3、办案思考 3.1 宠物兽药使用的安全性隐患 由于受到有效药物靶向性、手术用药限制、非食用畜产品等多重因素影响,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兽药和人用药仍占据宠物诊疗行业用药的不小份额。与《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打擦边球的行为也屡有发生,造成对正规兽药市场的冲击。此外,相关行业对宠物使用违规兽药的安全性还缺乏足够的研究,对其危害性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3.2 诊疗机构违规用药对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提出挑战 动物诊疗机构的发展和依法监管,事关动物诊疗市场和兽医执业行为,事关动物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查处诊疗机构的违规用药,是《兽药管理条例》在动物诊疗行业中的再延伸。办理违规用药案件,是对执法人员综合知识的考验,既要有兽药机理、药剂学的专业知识,又要有证据收集、证据筛选、证据固定的综合业务素养。对于年轻执法人员来说具有相当的挑战性。同时,学会在复杂案件中培养执法能力,也是每名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成长的必由之路。 3.3 执法检查的重心调整 对动物诊疗机构的执法检查不仅要包括对其许可资质的常规检查,更多的是对其兽药使用、医疗器械和诊疗废弃物的规范处理等执业行为的调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市场的行业问题,关乎行业健康发展,也关乎普通百姓的食品安全等民生问题,因此,兽药执法检查的重点也要坚持以人为本,既要规范行业,也要关心民生。兽药安全无小事,百姓食品安全更是大事。心中有这样的一把尺子,才能更好地执法办案,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 3.4 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 动物诊疗相关领域研究大多聚焦于对于机构的开设基本情况及其不合法、不规范诊疗活动的原因分析和监管对策上。如,审批程序不合理、用药不规范、废弃物处理不及时规范等问题。笔者考虑在处理动物诊疗机构相关复杂案件时,建议强化执法联动响应、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事有人办、责有人担。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 3.5 加强法律宣贯工作,提高相对人守法意识 根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有关要求,依托当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可采取动物诊疗机构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明白纸、报刊、微信微博、抖音、直播互动等开展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规范动物诊疗活动行为。此外,应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 本文作者:孟宇航/青岛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邓书/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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