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

狂犬病诊疗规范(2021年版)

日期:03-23 作者:佚名- 小 + 大

3.呼吸系统支持。监测血氧饱和度(SpO2)或动脉血氧分压(PaO2),当出现咽肌或辅助呼吸肌痉挛影响通气时,予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呼吸机辅助正压通气,定期进行血气分析监测氧合情况。并发细菌性肺炎者给予相应抗菌药物。

4.循环支持。低血压者在充分静脉补液基础上给予血管活性药物,如多巴胺、多巴酚丁胺、去甲肾上腺素等。心力衰竭者需限制液体入量,给予扩血管、利尿、正性肌力等药物。必要时予以体外循环支持。

(五)抗病毒和免疫调节治疗。

目前没有任何抗病毒药物和免疫调节剂被证实对狂犬病有效。尽管缺乏证据支持,但临床上仍在使用一些抗病毒药物,如α-干扰素、利巴韦林和金刚烷胺等。因利巴韦林广泛的副作用及免疫抑制作用,不推荐使用。抗病毒药物的选择取决于药物的毒副作用和患者(或家属)的意愿。不建议使用狂犬病疫苗或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来治疗狂犬病。糖皮质激素不应使用,动物试验证实,糖皮质激素能缩短狂犬病潜伏期,还可能对清除病毒所需的免疫反应产生负面影响。

八、预防

发生狂犬病暴露,应依据现行《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进行狂犬病预防。

九、狂犬病诊疗流程

狂犬病诊疗流程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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