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协助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动员发挥好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广大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的力量,落细落实防控措施,强化群防群控。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及时动态掌握人员流入流出情况,加强对农村重点场所防控管理,避免人员聚集,并做好疫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有序引导农业生产跨区作业,落实远洋渔业作业渔船和船员状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好农村地区动物疫病防控。 《通知》要求广泛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掌握防疫知识,自觉遵守防疫要求,及时接种疫苗,加强自我防护。积极倡导节庆文明新风,劝导农民群众戴口罩,尽量减少外出、串门、聚餐、扎堆,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大力倡导清明期间文明祭扫,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加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频次,引导农民群众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通知》强调,要扎实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进一步落实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抓好春耕生产。组织好农资和畜禽饲料调剂调运,严禁随意设卡拦截、断路封路,确保农用物资运输畅通。组织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和市场监测,完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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