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预报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应对新冠疫情措施

日期:03-13 作者:庞素芬,姜雯- 小 + 大

该专业组根据动物卫生实验室支持公共卫生部门应对需要,制定了《兽医实验室支持公共卫生部门应对新冠疫情 —— 兽医实验室开展人样品诊断检测指南》,强调兽医实验室开展人样品检测是政府主导下协助公共卫生系统应对人新冠疫情的措施,开展该项工作须确保相关工作符合人样品实验室检测规定。该指南属于非强制性建议,列出了10 个方面的注意事项,具体包括:(1)法律事宜(国家层面),应遵守国家法规和应急反应框架,并需进行风险评估以减少已知风险;(2)检测连续性和优先顺序,新冠病毒检测任务优先于现有业务,需充分考虑对现有必须业务连续性的影响,停止或退出非必须业务;(3)检测方法和要求,使用核酸检测方法(如实时 RT-PCR)及 OIE 网站上公布的引物和探针等;(4)检测规模,检测规模的确定和调整需要考虑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交叉污染风险及资源需求等;(5)质量保证,实验室应该符合 ISO/IET17025 质量标准或等效质量标准;(6)生物安全,兽医实验室应执行《OIE 兽医实验室和动物设施中生物风险标准》,在 BSL-2 以上实验室进行检测,在BSL-3设施中培养病毒;(7)生物安保,设置进入实验室权限和实验数据访问权限,对被测样品进行安全处理;(8)数据管理和报告,签订数据传输协议,保证样品的可追溯性;(9)人员和条件,相关人员必须身心健康,保证检测工作正常运转;(10)培训需求,及时培训样品处理和检测程序,实施足够高要求的人员防护等。

该专业组根据开展监测获取动物新冠病毒感染数据的迫切需要,制定了“开展动物新冠病毒采样、检测及报告应考虑因素”,包括 5 个方面。

一是指导原则,采样和检测前须慎重考虑科学依据及利弊,不建议对动物进行广泛检测,如有必要,应由公共卫生和兽医主管部门商议决定。采样与检测之前,应充分考虑如何对阳性或阴性结果进行处理。二是理由,指出没有明确充分的理由,不得进行动物采样和检测,同时提供了理由对照列表。三是风险管理,提出针对不同动物种类应注意的一般性风险管控事项。四是病例定义,列出了动物新冠疫情的病例定义。五是疫情通报,明确了向 OIE报告的要求。

3.3 FAO-OIE 动物新冠病毒进化指导工作组

2021 年 12 月 10 日,FAO-OIE 成立了动物新冠病毒进化指导工作组并召开第一次会议。工作组的目的是根据动物感染新冠病毒的现有科学证据,与 WHO 病毒进化小组一起,研究考虑在动物种群中病毒进化(通过突变或重组)风险,提出建议。6 名 FAO、OIE、WHO 等组织官员和专家及 4 名爱尔兰等成员专家参加第一次会议。至 2022 年 2月 2 日,共召开了 7 次会议。

该工作组主要开展动物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潜在动物宿主目标监测和动物新冠病毒变异持续监测、动物和公共卫生风险预警等工作,并在全球范围内实时共享有关信息。详细情况可参看会议报告 。

3.4 动物及其产品安全贸易专业组

2020 年 4 月 9 日,OIE 成立了动物及其产品安全贸易专业组并召开第一次会议。专业组的目的是监测动物新冠病毒发展情况,分析与动物或动物产品国际贸易相关的人类健康或动物健康风险。6名 OIE 官员和专家及 5 名巴西等成员专家参加了会议。

该专业组制定了“新冠疫情相关国际贸易卫生措施建议”。强调制定相关贸易政策的原则是具备充分科学依据,兼顾粮食安全等战略需求,所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不应超出必要的适当保护水平。具体建议:一是继续按照 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规定,促进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国际调运。二是只有在证明对保护人类或动物健康有必要性时,方可采取与新冠疫情防控相关的卫生措施,且所采取措施必须经风险分析证明科学、合理并符合相关国际标准。三是继续根据 WTO/SPS 原则实施 OIE 标准,最大程度减少新冠疫情大流行对贸易的影响。

4 我国动物新冠病毒检测情况及建议

4.1 我国动物新冠病毒检测和分析情况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对 2019 年 9 月—12 月全国 14 个省份的 3 160 份家禽样品进行了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对 2018—2019 年15 个省份的 2 658 份生猪组织样品开展了新冠病毒追溯性检测,结果也均为阴性。对新冠病毒可能来源综合分析的数据显示,新冠病毒与已知家畜、家禽,以及犬猫等宠物中检测到的冠状病毒遗传进化关系较远。监测和病毒进化关系分析结果基本排除新冠病毒来源于已知家畜、家禽以及犬猫等宠物冠状病毒的可能性

4.2 动物新冠病毒防控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重点人群宣传教育,特别是对宠物主和养殖人员,提升其防疫意识。倡导遵循 OIE 规则,采取严格的防疫措施,防止新冠病毒向动物传播。

二是加强动物冠状病毒监测。持续进行主动监测,及时掌握动物新冠疫情情况。养殖人员和宠物主如发现动物疑似感染新冠病毒情况,应按程序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降低感染和传播风险。

上一篇:2021年天津市猪病监测情况及预警分析

下一篇:2022年山西省主要动物疫病发生趋势研判及防控措施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  |  电话:0319—3163003  |  

Copyright © 2024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授权使用


首页
分享
留言 搜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