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集聚性低价现象在网络平台蔓延,“种得好不如卖得好”,会扰乱农产品正常的价格体系。标准缺失、同质化、品牌弱是价格竞争的产业根源,低价营销能在短期内解决产品销路的问题,却不利于农业产业短板的根本性解决,甚至会强化这些短板存在的合理性,扰乱优质优价拉动农业转型升级的良性循环机制。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电子商务则是数字经济最集中最活跃的表现形式之一,要积极发挥数字经济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中的重要引擎作用,合理利用数据新要素和数字化新机制,引导平台流量之争逐渐转向数字化竞争和供应链竞争,完善农产品电商上行生态,避免农产品上行陷入同质化低价竞争的“泥沼”。一方面,加强平台端流量竞争的行业自律和治理,优化涉农电商市场环境,在探索创新农产品营销新模式的同时,避免把低价农产品作为平台引流和流量竞争的长期工具。更为重要的是,要充分发挥电商平台的网络效应和数据优势,以销售端数字化为牵引,积极探索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解决方案,助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具体而言,引导和激励互联网平台、数字化企业在农业产业链关键环节发挥助农作用,结合国家数字乡村试点、“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等,开展县域农业产业数字化试点示范,将电商大数据和数字化技术应用于生产规划布局、品质控制、分等分级、质量安全追溯、品牌保护、供应链管理与服务、精准营销等重要环节。借助数字化机制和手段,推进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以销定产”,生产供给更符合市场需求、标准化程度更高的优质农产品,缓解农产品供求结构性矛盾;提高生产、流通的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改善供应链效率,拓展农产品价值链增值空间;助力农产品品牌建设,减少“产—供—销—消”不同环节产品质量信息不对称,让优质农产品有数为证,有据可循,推动农产品电商实现从“低价上行”到“优质优价”的跨越,助力农民增收共同富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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