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

日期:02-25 作者:新闻办- 小 + 大

(三)深入开展风险评估

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实验室能力建设,打造体系完备、布局合理、定位清晰、技术一流的风险评估技术支撑体系。 推动各省份对区域特色农产品开展风险评估。 加强对未知风险的危害识别,科学评估危害程度,提出风险防控技术措施,重点对超范围用药、跨领域交叉用药、生物源危害等开展安全性评估,对由环境污染、气候变化引发的粮食重金属和毒素污染等问题开展跟踪性评估,对农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可能产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开展前瞻性评估。持续关注国际风险评估前沿动态,优化风险评估技术模型,加强风险评估成果转化应用,为标准制修订和科学监管提供支撑。

专栏 3:风险评估能力提升

1.完善风险评估技术支撑体系。 按照“国家级评估中心—专业性 (区域性)评估实验室—基层实验站及观测点”架构,进一步完善农产品50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布局。

2.重点建设 1 个国家级中心、50 家实验室、个基层实验站点。提升未知风险因子精准识别能力。 加强未知物非靶向全景筛查技术研究,补充未知物精准识别技术设备,开展农产品全链条中未知风险因子和残留代谢产物的识别、鉴定与快速筛查评估。

3.打造危害因子模拟试验基地及消长变化测试平台。 改(扩)建试验基地,完善基础设施,配置相关设备,开展田间降解代谢、动态监测及模拟验证等相关研究。

4.建立风险评估大数据平台。 支持购置风险评估数据管理、数据分析和预警模型构建等设备和软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综合利用能力,实现数据共享、分析预测和挖掘利用。

(四)强化风险交流和科普宣传

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的作用,引导和鼓励科技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常态化科普工作和宣传服务。 针对消费者关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开展科普解读,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公众关切。梳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谣言,协调相关部门对网络谣言加强综合治理,对不实信息及时澄清,教育引导公众“不信谣、不传谣”。组织监管部门、科研院校、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参与风险交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氛围。

五、实施全链条监管

(一)加强投入品监管

严把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审批关,将投入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 依法从严控制限制农药定点经营网点数量。 完善农资购销台账制度,推进种子、农药、兽药的包装、标签二维码标识和电子追溯制度,提升农资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对网络销售农资加强监管。 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加大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力度,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加强农资打假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促进优质农资产销对接。

(二)净化产地环境

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制度,密切关注重金属等问题,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和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集成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减少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对产地环境的污染。 (三)强化生产过程监管

对标“最严格的监管”,实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构建“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网格化管理模式。 建立健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动态管理名录,推广应用信息化手段,依据风险和信用等级实施分级管理、分类指导。 落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巡查工作规范,推进日常巡查检查规范化、常态化。 针对用药高峰期、农产品集中上市期等关键节点, 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坚持巡查检查与指导服务并举、压实主体责任与提升生产者素质并重,推动“产出来”“管出来”水平同步提升。

(四)推进承诺达标上市

加快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推动形成生产者自觉开具、市场主动查验、社会共同监督的新格局。 支持各地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参加展示展销、品牌推选、项目申报等相挂钩,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开尽开。 鼓励产地直销农产品带证销售。 强化对带证产品的监督管理,督促生产者落实自控自检要求,对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生产主体依法处置,纳入重点监管名录。 建立健全开证主体信用记录,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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