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着力提标准、防风险、严监管、优机制、强保障,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牢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提高站位,压实责任。 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定位,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全局谋划推进工作,压紧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统筹谋划,抓主抓重。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 落实“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要求,“守底线”“拉高线” 同步推,“保安全”“提品质”一起抓。 聚焦质量安全难点热点,明主线、抓关键、补短板,确保措施落实落地。 ———绿色导向,标准引领。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强质量安全源头管控。强化标准引领,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持续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 ———预防为主,全程防控。 发挥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作用,坚持下先手棋、打主动仗,聚焦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强化全过程防控、全链条监管,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问题。 ———重心下沉,手段创新。 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强县乡监管体系队伍建设,做深做实网格化管理。 创新监管制度机制, 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追溯管理和信用监管等手段运用。推进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三)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稳中向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提升,基本形成高水平监管、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1. 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 98%,禁用药物使用得到有效遏制,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得到有效管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分期分批淘汰现存10 种高毒农药。 2. 监测监管能力提升。 农药兽药残留风险监测参数达到 260 项,监测数量达到全国每年 2 批次 / 千人。基层监测监管体系保持稳定,日常巡查检查常态化、制度化。 风险评估支撑有力,应急处置有效开展。 3. 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 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总数达到 1. 5 万项,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面稳步扩大,标准化国际合作深入拓展。 4. 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提升。 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数量增至 7 万个,相关原料和生产基地规模不断扩大,品质评价方法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农产品“三品一标”认知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5.现代化监管手段创新提升。 乡镇网格化管理框架基本形成,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基本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立。 三、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 (一)推动构建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对标“最严谨的标准”,加快构建以安全、绿色、优质、营养为梯次的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求,推动农药兽药残留标准提质扩面,完善农药兽药残留及相关膳食数据,强化风险评估与标准制定衔接,加快特色小宗作物、小品种动物限量及检测方法制修订,提升农药兽药残留标准的科学性和覆盖面。 聚焦稳产保供和绿色发展,加快健全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种业发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循环农业等领域标准。聚焦消费升级和营养健康需求,推动建立农产品品质评价和检测方法标准,鼓励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的优质农产品团体和企业标准。新建完善一批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等国际标准制修订,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推动国内国际标准互联互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