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培养新时代农民。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让精神引领和道德力量深度融入乡村治理。加强农村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面向农村开展送理论、送文明、送服务、送人才活动。 繁荣发展乡村优秀文化。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农业文化遗产发掘认定和转化创新。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民居、农村文物、地名文化遗产和古树名木保护。继承发扬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建设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点)。振兴传统农业节庆,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中心、文体广场等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实施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和乡村工程,在民族地区推广普及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机顶盒,完善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专项文明行动,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加强农村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倡导敬老孝亲、健康卫生、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深化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在农村普及科学知识,反对迷信活动。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第八章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逐步走上共同富裕道路。 第一节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要求。保持兜底救助类政策稳定,落实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适时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开展定期核查,实行动态清零。 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巩固健康扶贫、医保扶贫成果,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稳步扩大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范围。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建立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