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保业篇

我国兽药行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思考

日期:02-12 作者:张广川,郭晔,李倩,王彬,刘业兵- 小 + 大

2.2.2 新兽药生产有关规定

2015年11月17日修订《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新增了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规定。并明确提出,申请他人的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需要提供知识产权授权文件或转让合同。可见,新修订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3 对策建议

3.1 新兽药研发创新不足

我国近五年批准的新兽药中,一类新兽药仅为23项,占6.59%,二类、三 类新兽药约占80%,存在着兽药研发同质化、“新药不新” 的情况。《兽药产业发展报告》 (2019年度)显示,全国共有兽药生产企业1708家,其中生物制品企业141家,生物制品销售总额为118.36亿元,前10企业占总销售额的54%,表明大部分企业生产“大众化”兽药,缺乏市场核心竞争力。建议兽药研发单位在我国当前防控需要的前提下,结合市场,加大创新型兽药研发。

3.2 科研成果与实际需求结合不紧密

通过对我国兽药专利进行检索,目前我国兽药有效专利3571件,其中授权专利1905件,这与近年来新兽药批准数量差距巨大。科技成果转化的首要条件是要符合企业的实际生产需要。长期以来,科研院校科研人员产出的科技成果以发表文章、专利等为职称晋升的标准,容易脱离实际生产,同时,许多科研项目缺乏创新性,项目重复、类似,忽略了市场的实际需求,这些科技成果很难转化为生产力。2018年10月15日,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重点清理人才项目、职称评审等活动中涉及 “四唯” 的做法。2020年2月3日,教育部等部门 联合发布《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 用的若干意见》,强调高校要以优化专利质量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导向,停止对专利的资助奖 励、授权奖励,要引导通过提高专利转化收益比例方式予以奖励 。建议加快以上政策的落地实施,引导科技人员与市场对接,产学研结合,把科技成果真正落到实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3.3 缺少权威的行业转化平台

据报道,截止2019年底,全国已建设11家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和40余家技术交易市场,建立453家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兽药领域来说,更需要一个专业化的转移平台。2015年7月,农业农村部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成立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近年来在农业作物种子、蔬菜等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成效 。建议加速建设更具权威性、专业性、可信性的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移工作,同时建议避免过多的成果转移平台的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

3.4 缺少专业的转化团队

目前,我国高校和科 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通常都是成果团队自己寻求 转化,缺乏专业化的运作能力,技术转移人才不足, 缺少一些既懂兽药行业政策、专业知识深厚,又具有较高经营才能的专业人才 。截止目前,全国已建立11家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议兽药研究单位对从事转化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或大力引进具有丰富工作经验人才,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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