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策与建议 (一)编制智慧农业中长期规划纲要 按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要求,注重规划衔接,论证和编制“国家智慧农业发展战略纲要(2021—2035)”。在农产品优势产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所在县(市),围绕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农产品透明供应链、农业大数据智能服务等方向,推动智慧农业工程建设,显现智慧农业发展成效。 (二)实施智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立足科技自立自强,瞄准农业产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农业传感器与信息采集系统、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农业机器人、农业大数据与计算智能、农业模型与算法等短板技术及薄弱环节,布局并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建设国家智慧农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产业助推平台,论证推进“智慧农业科技创新 2035”重大项目,切实提升自主研发能力,为行业用户提供更多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软硬件产品。可率先在环渤海经济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重点区域以及一些现代农业基础较好的城市,创建国家级智慧农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开展新技术验证,加速成果转化应用。 (三)建立差异化的智慧农业补贴机制 建议将农业物联网成套设备、智能拖拉机配套测控终端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畴,适度提高智能化高端农机购置补贴标准。针对区域和产业差异性,建立支持各类规模农户应用数字技术的差异化补贴机制:为小规模农户提供智能移动终端补贴与网络接入费用减免;按照生产规模给予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定额补贴或比例补贴,按照服务面积给予智能作业服务主体以托管服务补贴;针对生猪、奶牛、家禽养殖大县实施智慧畜禽养殖试点补贴方案;以东北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地为重点,针对大田粮食、露地蔬菜等智能动力设备和专用作业装备,给予购置补贴与作业服务补贴;以设施蔬菜标准园、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为重点,探索农业物联网成套设备与解决方案补贴办法。 (四)统筹智慧农业与数字乡村发展 建议以县(市)为单位,以“农业高质高效、农民富裕富足、农村宜居宜业”为目标,就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开展一体化设计和建设。将农业农村 “新基建”纳入国家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县域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农业农村“天、空、地”一体化观测体系建设,实施农业生产基地、农村物流设施的数字化改造,试点开展 5G、互联网协议第 6 版(IPv6)、窄带物联网等网络协同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县(市)打造“乡村大脑”,统筹开展农业农村数字经济、环境数字化治理、乡村数字政务、乡村数字治理等建设,实现农业农村数字化、智能化的普惠应用。 (五)培养应用型人才队伍 突出“产业为主、专项服务”的技术推广理念,依托现有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农技员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重点围绕农业生产基地数字化标准化改造、智慧农业信息技术操作规程与工艺、农机智能装备操控与管护、应用系统与平台使用及后期维护等方向,开展智慧农业应用型人才专门培训,快速形成人才规模优势,集聚智慧农业建设的内生原动力,为智慧农业工程的应用推广、成效发挥提供智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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