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邢台市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全年共完成食品抽检3.5万批次,合格率97.85%;完成药品抽检420批次,合格率100%,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提升83.6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48个百分点。 2021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践行“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各方责任落实,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为全市高质量赶超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1、食品药品全链条监管进一步强化 严把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防线。 一是把好源头关。率先在全省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打造了邢州农批市场、荣昌果品市场2个具有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的批发市场样板,录入信息67万条,居全省前列,全省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现场会在邢召开。 二是把好生产关。全市163家食品生产企业完成HACCP等先进质量体系认证,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2家。全市284家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等15类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覆盖率和风险报告率均达100%。 三是把好经营关。对食品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全市2.16万家获证食品销售主体全部完成风险等级评定。北国超市等9家超市被认定为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68家大中型超市完成放心食品销售公开承诺。对全市28家零售连锁企业和12家市级医疗机构药房实现监管全覆盖,2124家零售药店全部录入全省药品监管追溯系统。 四是把好餐饮关。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创建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44家,全省第四,1786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量化分级优良率达95.6%,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达98%,“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 2、食品药品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 一是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全市完成食品抽检监测34527批次,抽检量达4.8批次/千人,整体合格率97.85%。完成药品抽检420批次,合格率100%。收集、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3975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4935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2070份。强化应急管理,成功举办了全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IV)级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全年共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26次。 二是强化食品药品疫情防控。全面加强冷链食品、“四类药品”和新冠疫苗质量管控,全市858个冷库、7417家冷链食品企业实现监管全覆盖;录入“河北省食品追溯平台”的企业总数为12182户,录入量全省第一。全市20家疾控中心、43个临时接种点、301个新冠疫苗接种点实现监管全覆盖,责令停业整顿疫情防控不到位药店213家。使用“药安食美”软件加强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累计登记信息269.4万余条。 3、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强化标准助企。健全完善邢台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制订修订30项农产品地方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建成了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5个;开展“两品一标”认证,全市已有绿色食品企业70家,130个产品;有机农产品企业4家、12个产品;全市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6.46%。 二是强化品牌强企。大力实施品牌培育工程,制定了“政府质量奖”梯次培育计划,全力支持技术先进、竞争力强的企业争创“省政府质量奖”“中国质量奖”。食品医药行业拥有华龙、今麦郎、富岗、金沙河、绿岭、玉峰、御芝林、君临8个中国驰名商标。玉峰集团、金沙河面业2家食品企业获得“省政府质量奖”,君临药业、凤来仪酒业获得“市政府质量奖”。 4、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围绕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非法添加、“注水肉”、保健食品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等专项整治,严惩重罚并公开曝光一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形成了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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