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光照 光照可通过自然光和人工照明获得,应充分利用阳光,在此基础上根据光照制度要求再辅以人工照明。对全部采用人工光照育雏的,初生头3天每天的光照时间为23小时,从4日龄起至育雏结束,每天的光照时间为8小时。除第1周外,育雏阶段和育成阶段的光照时间随日龄的增加应逐渐缩短或保持恒定,切不可延长。 自然光即指阳光,它受云层、空气中尘埃,水蒸气和所处纬度等不同因素的影响,从光的强度、时间的长短一年四季都有较大差异。就北京地区而言,6~7月份日照时间是14~15小时,而12月到次年三月约为9小时。由此说明,完全按自然光照对雏鸡的生长和成鸡的生产将有较大的影响。必须加以调整、补充和严格控制。光照制度的制订根据不同鸡舍类型而不同。 ①密闭鸡舍光照方案:1~3天或者到1周为24~23小时,2~18周龄恒定为8~9小时,19周龄开始渐增至14~16小时。一般不超过17小时。 ②开放式鸡舍光照方案:应根据出雏的日期、季节、地理位置不同来制定不同的方案。第一周龄光照制度基本同密闭鸡舍,从第二周龄起有以下两种: 第一种为利用自然光照。在我国从4月15日至9月1日孵出的雏鸡,其生长阶段的后半期处于日照逐渐缩短时期,只要日照不超过10小时,可完全利用自然光照。 第二种是人工光照与自然光照相结合的方法,适用于每年9月 1日到次年4月 14日出雏的生长鸡。在具体实施中.又可分为恒定和渐减两种光照制度。 恒定光照制度 查初生到20周龄的日期,如表7。在北京地区可再查表8中的日照时间,以此期间的最长日照时间为准。如孵出之日为10月21日,雏鸡到达20周龄时为3月11日,此时日照为12小时,而10月21日的日照为10小时54分钟,不足的光照时间用人工光补充,以后如日照延长,可递减人工光照时间。总之,自然光照加人工光照的时间在雏鸡生长期应稳定在12小时,20周龄后按成年鸡光照方案处理。 渐减法 查表可知雏鸡到达20周龄的日期和此时的日照时数,然后加人工光照5小时,以后每周又递减,至20周时刚好将原增的5小时减完。如孵出之日为2月1日,到20周龄为6月22日,此时日照为15小时十5小时(人工光),共20小时,以后每周减少人工光照15分钟,到20周龄时正好减去5小时。 以上两种光照制度的优缺点;据试验认为前者实行较易,但控制性成熟效果不如后者,后一种在生产中实行不太方便,但效果优于前一种。 5、密度 密度过大,鸡群拥挤,采食不均,强者多食,弱者小食,结果造成前者超重,后者体轻而弱,使整个雏群发育不齐,易感疾病和啄解,死亡率增高。密度小虽有利于成活和雏鸡发育,但不利保温,且不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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