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印发《关于加快肉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牧畜发〔2021〕14号),《措施》全文如下。 关于加快肉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我省是全国肉鸭养殖生产第一大省,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历经前后两个20年分别打基础、扩数量,现已形成数量市场、物质技术、经验模式三大优势,2020年肉鸭出栏占全国近一半,占世界35%以上。产业体系覆盖良种繁育、商品养殖、投入品供给、设施装备、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配送、专业化服务等全链条;肉鸭出栏时间短,造肉成本低,效率水平高,40天内出栏体重达3 kg以上;浑身都是宝,深加工产业化空间大,国内外市场消费潜力广。肉鸭产业在保障动物食品供应、繁荣农业农村经济、促进富民增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种禽经营混乱、生产方式粗放、产能扩张无序、产出质量较低、环保约束明显等问题,对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造成较大冲击,甚至可能产生致命性影响。各地要把肉鸭产业摆上畜牧业稳产保供、确保粮食安全大局的重要战略位置,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做出专门研究部署和安排推动。 为有效突破制约瓶颈,巩固我省肉鸭产业优势,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转变生产方式。完善产能空间布局,在潍坊、泰安、临沂、聊城、德州等肉鸭主产区,普及推广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加快存量升级;在东营、滨州、菏泽等肉鸭潜力区,立足优化增量、提高发展定位,发展聚落式全产业链经营;在烟台、威海等肉鸭控制区,审慎引导发展,提升规范水平,促进肉鸭和肉鸡产业的协调发展。改进饲养生产模式,加快淘汰落后、粗放的养殖模式,大力推广肉鸭多层立体养殖。加强标准化生产,优化饲料配方,降低蛋白、脂肪含量,规范科学喂养,提升养殖质量效益。强化设施装备配套,改进节水节能、环境调控设施,加快智能化、数字化设施装备推广应用,提升设施化、标准化生产水平。 二、规范提升种业水平。加大行业部门监管力度,强化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惩戒,规范种鸭生产经营,严厉打击种业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肉鸭种业市场整治净化。开展种鸭场分级管理,按照ABC三级管理,严格有关标准执行和验收等环节管控,对于经营规范、产品质量优、市场口碑好的种鸭场予以推介宣传,并在政策资金上优先予以支持;对于经营不规范、产品质量差的督促其整改提升;对于确实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法律规定取缔其经营资格,形成优品优质优价的公平市场环境。规范孵化厂管理,保障种蛋质量符合标准,来源可追溯,保证安全,减少疾病传播。完善种鸭繁育体系,加快新品种选育推广,加大扩繁规模。加强种禽保有量调节平衡,引导从业者理性安排生产,强化行业自律,优化祖代产能,提升父母代质量,强化商品代监管,有序引导规范“赌蛋”行为,维护产业健康发展。 三、突出抓好疫病防控。全力抓好肉鸭疫病防控,强化基础免疫,推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严格监测排查、检疫监管,降低动物疫病带来的损失。分类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引导种鸭场有序开展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加强对种鸭群细小病毒、呼肠孤病毒等垂直传播性疫病病原的净化,鼓励有条件的养鸭场因地制宜实施部分疫病净化。强化养殖环境生物安全防控,引导大型龙头企业,对标肉鸡产业,采用联防联控模式,加快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无疫小区建设推进行动,依托肉鸭养殖密集区,率先建成一批无疫小区。鼓励企业主动开展疫病监测,密切关注鸭短喙侏儒综合征、呼肠孤病毒病、鸭腺病毒感染等新发疫病对养鸭业的危害,及时规范做好病死鸭无害化处理,筑牢生物安全防护屏障。 四、着力推进绿色发展。严格执行禁养规定,通过标准化养殖、饲料氮磷减量、改进饮水工艺、科学应用微生物制剂、传送带清粪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粪污产生量。鼓励规模场改造提升、规模以下养殖户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规范粪污收集处理利用,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加大鸭粪资源化利用有关技术攻关,推动肉鸭健康、高效、环保养殖关键技术研究示范。以粪肥全量化还田为重点,促进就地就近低成本还田利用。着力推广发酵床、堆沤肥、固液混合发酵、液态粪肥利用等经济高效的利用方式。重点推广中小养鸭场原位发酵床,中型养鸭场异位发酵床,大型养鸭场纳米膜处理等技术模式。优化种植养殖布局,加快种养结合农牧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