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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兽药互联网电商平台的监管

日期:10-25 作者:佚名- 小 + 大

随着互联网的越发成熟,凭借其便利性,渐渐不少人选择了网购这个渠道。未见面先付钱再收货,在以前看来是天方夜谭,现在却是理所当然。然而,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10起兽药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中,有5起案件涉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假兽药,网购似乎成为了假兽药的重灾区!

1 商业模式成功不意味着能丢弃商业基本原则

对于兽药市场而言,相比以前的混乱不堪、假货横行,近几年刚刚有所好转,如果转身就被假劣兽药敲响诚信警钟,信誉打了折扣,这是得不偿失的。

一句“价格便宜”、“特效药”等广告语可以风靡养殖场,造假企业确实很懂养殖户。正是因为看到了大型养殖集团、规模场以外,还有一个散养的消费市场,抓住了农民散养户勤俭节约的习惯,缺乏对兽药知识的正确认识,撬开了市场,杀出一条血路。农民散养用户,对价格极度敏感,同样的药品有便宜的绝不买贵;造假企业也正是盯住了这个群体,从而收获了市场。

然而,商业模式的成功不意味着可以就此丢弃商业基本原则,将薄利多销做到极致不等于允许假货泛滥。不售假,是放在任何商业社会都成立的基本原则,也是对知识产权的基本尊重。换个角度说,我们不可能一边在基层艰难如打地鼠般地打假,一边却允许更容易管理的生产企业继续造假。拒绝假货横行,防止以次充好,维护品牌利益,每位兽药人有天然义务。

2 打假是电商平台的义务

承载兽药网上销售的电商平台仅个别开展过打假行动。网上也有某某网与一些机构机构合作开展兽药打假行动的新闻。然而,有决心,还要看决心有多大。能不能尽快肃清网上的假兽药,拒绝假货横行,防止以次充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打假也是电商平台的义务。

也有一种声音认为,中国农牧行业还是一个转型中的行业,制假售假多多少少会存在,假货不在兽药行业就会在其他地方。然而,兽药并非快消品,兽药是护佑动物健康、保障食品安全的生产资料,与人类健康息息相关。

网购时买到假货,谁都经历过,但正因为被坑过,所以希望假货绝迹,这难道不是人之常情?进一步说,与电商平台初兴之际相比,中国电商经济早已不可同日而语,期待今日创业者超越前人、不走老路,难道不是最正常不过的期盼?用关公战秦琼的方式予以解释开脱,既罔顾了平台的义务,也辜负了电商行业好不容易才赢得的成果。

3 电商火速发展  不售假应该是底线

价廉或许未必能物美,但摈弃假冒、山寨是应有的底线,正因此,我们希望兽药电商平台能够切实履行平台责任。事实上,无论是对于内容生产的互联网平台还是对于电商平台,管好自己地盘上的事,已经成为互联网行业发展的共识。从长远看,还没有哪一家希望走远的公司,能绕开这“必修的一课”。

4 浅谈兽药互联网的监管——市场准入

“互联网+”迅速而猛烈的改变着每个行业的形态,对传统的商业模式监管形成了巨大的冲击,让我们不得不改变原有的形态而去适应新的发展,“互联网+兽药”也是如此。随着“互联网+兽药”的崛起,兽药电商平台和借助第三方的兽药卖家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它简化了兽药销售层级,提高了市场化程度,方便了人们的需求,但也对传统的兽药监管形成一定冲击,原先的兽药监管逐渐跟不上新形势变化。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专门的兽药销售平台就不下三四十家,淘宝上的兽药卖家更是数千家,所卖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千差万别,更有假冒充斥期间,对这些平台和卖家如何监管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一个瓶颈。

兽药互联网监管要从源头开始,严格把控进入门槛,严进严出。笔者理解市场准入包含三个主体:平台、监管部门和卖家。

平台作为互联网的主要载体,既是监管的对象也是自身用户的监管者,作为监管对象,要积极的与相关部门展开合作,杜绝无证和假证产品流入销售环节。作为监管者,要严格审核准入信息,建立合适的奖惩办法,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要不断做好技术保障,完善线上投诉系统,运用大数据打假保证产品质量,保护知识产权,充分发挥平台监管作用,提高监管效率,从源头上把控产品质量。

监管部门作为最后的执法者要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线下依然要严格把控兽药产品质量,实施追溯,确保生产质量。线上要和平台合作,约谈平台管理方,加强对平台管理方的监管力度,严格要求平台自营管理,同时加强对平台第三方经营的店铺和产品进行审核和监管,定期抽检,一旦发现不合格,按规处罚。与此同时要加强宣传力度,提供法律支援,以服务促监督,形成良好网略氛围。

卖家作为重要的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有关的兽药管理条例,依法经营兽药。不经营假劣商品,建立兽药经营质量控制制度,完善兽药经营记录,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平台的监督检查,为确保兽药产品质量做出自己的贡献。

兽药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常态,使互联网与传统兽药行业深度融合,衍生出新的发展生态,极大促进兽药行业的发展。在目前国家没有专门的“互联网+兽药”的法律规范下,严格把控进入门槛,对确保兽药安全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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