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解读(一)

日期:09-23 作者:佚名- 小 + 大

今天,农业农村部官方发布了《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对生猪产能调控提出了更加细致的方案。这个做一个简单的解读。
一、坚定去散户

这次产能调控的对象是规模养殖场(年出栏500以上),甚至每省都有具体的规模养殖场数量指标。


文件指出“各地要保持规模猪场(户)数量总体稳定,不得违法拆除,确需拆除的,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规模猪场(户)自愿退出的,各地要根据减少的能繁母猪产能情况,新建或改扩建相应产能的规模猪场,确保生猪产能总体稳定。 ”也就是除非规模养殖场自愿退出,不然当前已经建成的规模养殖场数量上不能减少,产能上不能下降,但是对于散养户却只字未提。关于政策支持,文件指出“市场波动、自然灾害或突发疫病等因素导致本省份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低于正常保有量95%)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由各省份自行确定标准并监测,原则上每头生猪出栏亏损应大于100元)3个月(含)以上时,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猪场(户)和种猪场(含地方保种场)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有关政策支持仍然只是针对规模养殖场的。结合之前各部位出台的各种文件,对于散养户的态度也只是要求龙头企业引导其转型升级,但归根结底仍然是要消灭散养户。未来,在2020年时仍占中国出栏43%的散养户产能将持续下降。而散养户退出后的产能将主要由大型规模养殖企业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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