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

日期:07-11 作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小 + 大

(五)提升科技水平。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在集成推广应用绿色优质新品种、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物质装备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服务与科技深度融合,着力解决农业科技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服务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手段,推广应用遥感、航拍、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等成熟的智能化设备和数据平台,对农牧业生产过程、生产环境、服务质量等进行精准监测,提升农业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鼓励服务主体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加强合作,开展服务行业重大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解决服务主体普遍面临的技术、装备、人才等难题。

(六)强化行业指导。鼓励相关部门、服务主体、行业协会等以县为基础,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强化服务过程指导和服务效果评估。加强服务价格监测,防止价格欺诈和垄断。强化服务合同监管,推广使用示范文本,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农户权益。鼓励地方建立服务主体名录库,加强动态监测,推动服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鼓励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协会、行业联盟等,发挥其联系政府、服务会员、整合资源、自律规范的功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攻方向之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分类指导,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农业社会化服务重点发展的领域、环节和组织形式,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有序发展。要加强与发改、财政、税务、银保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要创新工作方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本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试点示范。围绕政策创设、主体培育、行业管理、项目实施等方面,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打造一批创新基地,培育一批创新主体,形成一批创新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按照可学习、能复制、易推广的要求,选树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样本,以点带面、示范推广。

(三)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实施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政策,强化绩效评价,确保实施效果。落实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金融创新,研究拓宽包括服务订单、农业保单、农业设施在内的增信措施和抵(质)押物范围,鼓励创设支持农业生产托管的金融产品,推动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信息和数据互联互通。推进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在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的应用,探索开展安全事故责任保险、农事服务质量保险等。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切实保障服务主体的合理用地需求。

(四)加强基础工作。强化重大问题研究,健全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发展动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把政策规定、项目实施、经营管理、信息技术等内容作为重点,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部门、广大服务主体和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渠道,分区域、分行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活动,为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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