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

日期:07-11 作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小 + 大

(二)发展思路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集聚,推动服务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同时发挥好政府作用,着力培育、支持、引导服务主体发展,强化行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聚焦服务小农户。以服务小农户为根本,把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目标,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重点,着力解决小农户生产现代化难题,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鼓励探索创新。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创新,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同农业社会化服务深度融合,鼓励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推广应用,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

——引导资源共享。用共享的理念、创新的机制、信息化的手段,在更大范围整合存量资源、盘活各类要素,实现共享利用、效率提升。推动各类服务主体通过联合合作、组织重构和模式创新等方式,促进功能互补、形成合力。

(三)发展目标。力争经过5—10年努力,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化、信息化、市场化水平显著提升,对现代农业的支撑功能和联农带农作用明显增强,基本形成组织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全产业链覆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使农业服务业发展成为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机制高效、体系完整、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现代农业大产业,更好地引领小农户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共同发展。以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主的各类专业公司、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主体,各具优势、各有所长,要推动各尽其能、共同发展。要把专业服务公司和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作为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推进其专业化、规模化,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半径。要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组织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其居间服务的优势。要把服务专业户作为重要补充力量,发挥其贴近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优势,弥补其他服务主体的不足。要发挥供销、农垦、邮政的系统优势,着力完善服务机制,不断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同时,要鼓励各类服务主体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加强联合合作,促进融合发展。推动服务主体与银行、保险、邮政等机构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二)拓展服务领域。坚持需求导向,聚焦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主产区,聚焦生产的关键薄弱环节,加大对社会化服务的引导支持力度,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支撑。在此基础上,引导服务主体积极开辟新的服务领域,探索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有效方法路径,推动服务范围从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向果菜茶等经济作物拓展,从种植业向养殖业等领域推进,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等环节及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延伸,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对农业全产业链及农林牧渔各产业的覆盖率和支撑作用。

(三)创新服务机制。鼓励服务主体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组织形式,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要把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的重要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有效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大力推广行之有效的“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组织形式,促进各主体紧密联结,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推动农资企业、农业科技公司、互联网平台等各类涉农组织向农业服务业延伸,采取“农资+服务”“科技+服务”“互联网+服务”等方式,推进技物结合、技服结合,实现业务拓展、创新发展。

(四)推进资源整合。要按照资源共享、填平补齐的要求,把盘活存量设施、装备、技术、人才及各类主体作为重点,探索建设多种类型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围绕农业全产业链,提供集农资供应、技术集成、农机作业、仓储物流、农产品营销等服务于一体的农业生产经营综合解决方案,破解农业生产主体做不了、做不好的共性难题,实现更大范围的服务资源整合、供需有效对接,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和高效利用。加快推进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试点和全面应用,不断完善平台功能,逐步引入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共同为服务供需双方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便捷化服务。

上一篇:三部委: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张天佐:《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  |  电话:0319—3163003  |  

Copyright © 2024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授权使用


首页
分享
留言 搜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