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五部委: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

日期:06-09 作者:佚名- 小 + 大

2021年6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70号),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1〕7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

为更好发挥政府猪肉储备调节作用,有效缓解生猪和猪肉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保障粮、棉、油、糖、肉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提升收储调控能力”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促进生猪产业稳定发展和市场平稳运行,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制定本预案。

一、重要意义

政府猪肉储备是重要民生商品储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生猪和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政策工具。近一段时期,“猪周期”叠加非洲猪瘟疫情和新冠肺炎疫情,生猪产业正常运行受到严重影响,政府猪肉储备在发挥保供稳价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储备体系不健全、储备规模弹性不足、储备吞吐机制不灵活、工作协同性不强等问题。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迫切需要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政府猪肉储备调节工作,提升生猪和猪肉市场调控能力,合理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应对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保障生猪生产相对稳定、猪肉市场有效供给和价格总体平稳。

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构建分工明确、协调统一、灵活高效、运作规范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合理平滑“猪周期”波动,有效调控市场异常影响,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协同联动。加强央地之间、部门之间、政企之间等协同联动,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执行效率,形成政策合力。

坚持平急兼顾。强化政府猪肉储备平时调节和应急调控功能,合理设置常规储备和临时储备规模,创新储备吞吐方式,平时灵活调节市场周期波动,急时快速有效满足应急调控需要。

坚持精准高效。科学选择监测预警指标,不断丰富完善逆周期调控手段,注重预调早调微调,提升储备调节能力,合理把握时机、节奏和力度,不断提升政策效能。

坚持目标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兼顾生产与消费、猪肉与替代品、当前与长远,围绕储备调节目标,不断优化机制设计和操作执行。

三、监测预警

完善生猪行业和猪肉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增强科学性和预见性,为发挥政府猪肉储备调节和市场引导作用提供基础支撑。

(一)监测分析。

强化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多维度、智能化的监测分析系统,提升准确性和实效性。统筹考虑生猪产业关键环节及繁育周期,完善监测预警指标体系,重点跟踪分析猪粮比价、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36 个大中城市精瘦肉平均零售价格等指标变化。其中,国家层面,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采用农业农村部定点监测的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及环比变化率数据;猪粮比价采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测统计的每周生猪出场价格与全国主要批发市场二等玉米平均批发价格的比值,根据近年生产成本数据测算,对应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的猪粮比价约为 7∶1;36 个大中城市精瘦肉(主要指前腿、后腿等部位去皮去骨去油脂的纯瘦肉)平均零售价格采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测的每日 36 个大中城市主要超市、集贸市场精瘦肉平均零售价格。研究编制生猪养殖成本收益指数,适时纳入监测预警指标体系。

(二)信息发布。

建立生猪行业和猪肉市场信息统一发布平台,有关部门定期发布猪粮比价和能繁母猪、仔猪、生猪、白条肉、猪肉等量价信息,及时发布涉猪政策和疫情信息等,实现信息共享,引导市场主体自主调节生产经营决策,主动适应市场形势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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