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疫控防〔202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 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的通知》(农牧便函〔2021〕427号)要求,我中心定于2021年6月16日至6月25日组织开展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检查,现将《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重点 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先打后补”改革等情况。 二、检查范围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本级、1个市(地、州、盟)及所辖的1个县(市、区、旗)、2个乡镇(苏木)。被检查县(市、区、旗)由我中心随机抽取,联络员到达被检查省后告知。具体采样的乡镇(苏木)和养殖场(户),由联络员到被检查县后指定,被检查县需主动向联络员提供所辖乡镇(苏木)及其养殖场(户)名单。 三、检查形式 采取省级自查和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省级自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提交自查总结报告。 (二)抽样检查 我中心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的1个县(市、区、旗)、2个乡镇(苏木)进行抽样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省级自查 1. 动物防疫工作部署及技术指导情况,包括传达春防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春防工作,开展技术指导等情况。 2. 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情况,包括采样监测,包村包场排查,“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养殖龙头企业非洲猪瘟自检报告,监测阳性处置,屠宰企业“两项制度”落实,生猪运输车辆和经纪人备案,非法疫苗监管等情况。 3.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情况,包括强免方案制定,强免疫苗“先打后补”改革,强免疫苗供应,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水平,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等情况。 4. 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动物防疫、检疫职能部门划转,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实施,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活畜禽运输指定通道、车辆洗消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和防疫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 5. 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情况,包括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等情况。 6. 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情况,包括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培训,应急值守,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核查、突发动物疫情处置,扑杀补助经费落实等情况。 7. 动物疫病监测与净化情况,包括疫情监测预警分析,病原学监测阳性的处置、报告、样品送检,净化示范场创建等情况。 8. 兽医实验室情况,包括市、县级兽医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行、技术支撑作用发挥、生物安全管理、经费保障等情况。 9. 动物防疫相关法律宣贯情况,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学习、宣传和贯彻等情况。 10. 边境省份的边境地区跨境传播动物疫病的防控情况。 (二)抽样检查 采集规模场、散养户、屠宰场畜禽样品,检查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病的免疫密度和抗体水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