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东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生猪调运和产销衔接等工作,根据《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农牧发【2021】) 1号),经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六省〔直辖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协商一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农业农村部分区防控指导组的具体指导下,贯彻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各项决策部署,以加强调运和屠宰环节监管为主要抓手,强化联防联控,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统筹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生猪调运和产销衔接等工作,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养殖、运输和屠宰行业提档升级,促进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保障生猪等重要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 二、工作原则 (一)联防联控,降低风险。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省际间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以非洲猪瘟防控为主线,兼顾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综合运用现行有效防控措施,提升全产业链风险管控 能力,降低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风险。 (二〕科学防控。保障供给。坚持依法科学防控。根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重点措施。加快推动构建现代养殖、屠宰和流通体系,不断提升生猪等重要畜产品安全供给保障能力。 (三)协商合作,稳步推进。建立健全区域防控联席会议制度,把握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展态势。强化信息共享和产销衔接,协商确定区域目标,采取一致措施,分步骤有序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优先做好大区内动物疫病防控 1、强化省际间联防联控。建立东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与应急处置协同机制,推进资源和信息共享,共同防范大区外动物疫病传入和大区内动物疫病传播。一旦大区内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疫区省份要将疫情及处置信息及时在大区内通报;疫区在省际间的由相关省份协同处置;风险排查范围涉及到其他省份的,共同开展风险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对大规模暴发疫情需要应急技术、物资等支持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进行跨((直辖市)应急支援。在日常防控和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涉及其他省份的,及时反馈给相关省份,必要时开展联合溯源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