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促进我国畜牧业转型升级,推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畜牧法执法检查。 记者从20日在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畜牧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为提高执法检查整体实效,此次采取执法检查组赴地方检查与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6月至7月上旬,各检查小组将分别赴内蒙古、吉林、湖南、四川、云南、青海等6省(区)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宁夏、新疆等8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内畜牧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执法检查组将重点检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情况、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和发展畜牧业生产情况、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畜牧法配套法规规章制定情况等。在组织实施畜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还将同步就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开展执法调研。 7月中旬,执法检查组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8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畜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