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两部委: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日期:05-14 作者:新闻办- 小 + 大

二是科学测算确定补贴额。将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的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35%。降低轮式拖拉机等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以及技术相对落后的补贴机具品目或档次补贴额,确保到2023年将其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并将部分低价值机具退出补贴范围。各地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外,统筹地方财政资金用于叠加补贴的,要科学测算补贴标准,防止补贴额过高引发过量购买,影响政策普惠公平。不得使用其他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农机购置累加补贴。

三是着力提升服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推行限时办理,将补贴申请受理与核验、补贴资金兑付的工作时限分别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充分利用二维码和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

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强化对参与补贴政策实施的鉴定(检测)机构监管。健全省际联动处理和部门联合处理机制,对骗套补贴资金的产销企业实行罚款处理,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和补贴资金安全。

二、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推进实施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以巩固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目标,聚焦稳口粮提品质、扩玉米稳大豆提单产、扩油料稳棉糖提产能以及推进“三品一标”增效益等重点任务,集成组装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因地制宜推广测墒节灌、水肥一体化、集雨补灌、蓄水保墒等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在更大规模、更高层次上提升优良食味稻米、优质专用小麦、高油高蛋白大豆、双低双高油菜等粮棉油糖果菜茶生产能力,促进稳产高产、提质增效,示范带动大面积区域性均衡发展。支持山西实施有机旱作农业示范,继续支持辽宁、福建等省份2020年启动的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完成试点任务。

(二)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以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为目标,支持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促进耕地质量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深松整地作业一般要求达到25厘米以上。每亩作业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0元,具体补助标准和作业周期由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充分利用信息化监测手段保证深松作业质量,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三)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以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区域示范基地等为平台,示范推广重大引领性技术和农业主推技术。在山西、内蒙古等12个省份实施重大技术协同推广任务,熟化一批先进技术,组建技术团队开展试验示范和观摩活动,加快产学研推多方协作的技术集成创新推广。继续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从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

三、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一)加快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新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立足优势和资源禀赋,瞄准农业全产业链开发,明确发展主导产业和优先顺序,构建以产业强镇为基础、产业园为引擎、产业集群为骨干,省县乡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加快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整体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和畜禽健康养殖。一是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建设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降低奶牛饲养成本,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二是实施粮改饲。以北方农牧交错带为重点,支持牛羊养殖场(户)和饲草专业化服务组织,收储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等优质饲草。三是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性能测定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种公畜站、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开展种畜禽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四是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和宁夏15省(自治区),选择产业基础相对较好的牛(羊)养殖大县,支持开展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和种草养牛养羊全产业链发展。五是实施良种补贴。在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对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场(小区、户),以及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牦牛能繁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进行适当补助,支持牧区畜牧良种推广。在生猪大县对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加快生猪品种改良。六是实施蜂业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蜜蜂遗传资源保护利用、良种繁育推广、现代化养殖加工技术及设施设备推广应用、蜂产品质量管控体系建设,推动蜂业全产业链质量提升。

(三)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发展。围绕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和全程数字化,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特色种质保存和特色品质保持,推动全产业链标准化全程质量控制,提升核心保护区生产及加工储运能力。挖掘农耕文化,推动绿色有机认证,加强宣传推介,培育区域特色品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标志管理和产品追溯。

上一篇:农业农村部: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  |  电话:0319—3163003  |  

Copyright © 2024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授权使用


首页
分享
留言 搜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