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

日期:04-28 作者:新闻办- 小 + 大

(五) 完善种猪生物安全体系
1. 主攻方向。构建和完善种猪生物安全防控体系,大幅提高种猪健康水平。
2. 主要内容
——完善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公猪站和种源基地环境控制和管理配套技术,建立更加严格、规范的生物安全体系,提高疫病防控和净化能力,确保种猪质量。
——完善准入管理,将非洲猪瘟、口蹄疫、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猪伪狂犬病等主要疫病监测结果作为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种公猪站、战略种源基地遴选和核验的考核标准。
——建立生物安全隔离区,加快推进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国家核心种公猪站生物净化,创建无疫区、无疫小区或净化示范场,加强核心种猪资源的保护。
3. 预期目标。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种公猪站和战略种源基地生物安全水平大幅提高,种猪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管理。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评估遗传改良进展、开展育种技术指导等工作。省级畜禽种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种公猪站、种猪战略种源基地的资质推荐和管理,全面落实遗传改良计划各项任务。省部级种猪测定中心负责集中测定及技术培训。鼓励优势产区制定实施本地区生猪遗传改良计划。

(二) 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生猪遗传改良计划的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重点加大对生产性能测定、育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生物安全等方面的支持。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项目优先支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种公猪站、国家生猪战略种源基地建设。对禁养区内确需关停搬迁的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地方政府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支持将长期致力于生猪育种的技术人员纳入各级政府的人才计划,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三) 创新运行模式。加强本计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完善运行管理机制。严格遴选并及时公布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种公猪站和战略种源基地名单,建立定期考核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考核制度,通报考核结果,对考核不达标的及时取消资格。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完善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专家联系制,进一步提高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 加强宣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遗传改良计划的宣传,增进社会各界对生猪种业自主创新的理解和支持。多层次、多渠道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我国生猪种业从业人员素质。利用种业大数据平台,促进信息交流和共享。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我国遗传评估的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继续支持开展种猪拍卖,展示示范优良品种,打造国产种业品牌。鼓励育种企业加强国际交流。

上一篇: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

下一篇:2021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  |  电话:0319—3163003  |  

Copyright © 2024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授权使用


首页
分享
留言 搜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