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有关思考 4.1 动物防疫体系不够健全 2013年以来,中卫市动物防疫机构经历了3次改革。改革后,动物疫控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畜牧水产技术服务机构合并为一个单位,编制人员缩减较大。同时乡镇动物防疫机构还要承担动物产地检疫、畜牧发展等技术服务工作和乡镇政府中心工作,难以集中精力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开展动物防疫和疫情监测工作,影响了疫情监测工作的持续开展。 建议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明确市、县、乡三级动物防疫机构编制人员和职能职责,建立市级主要负责制定全市动物疫病监测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主要负责制定全县动物疫病预防免疫方案并组织实施,乡级主要负责落实动物疫病预防免疫工作方案和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动物防疫体系,最大限度减少职能交叉重叠,职责界限不清晰等问题,集中精力高效开展动物防疫与疫情监测工作;突出发挥市级动物疫病检测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作用,带动县、乡两级深入开展兽医技术合作服务,把“疫控”和“医治”紧密结合,促进动物疫病防控和净化,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4.2 疫情监测机制不够完善 受人员、经费等多因素影响和制约,动物疫情固定监测点建立后,每季度开展一次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监测的频次和数量较少,监测覆盖面小;推行兽医社会化服务改革后,对既是村防员又是乡村兽医的动物疫情测报员解除了聘任合同,转向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动物疫情监测服务时,由于经费保障不足,动物疫情测报工作难以持续深入开展;动物诊疗机构少,执业兽医、助理执业兽医的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在兽药店或养殖场只挂名不出诊,疾病诊疗实践少,兽医技术水平低,影响了动物疫情监测的高效运行。 上述内容提示应优化动物疫情固定监测点,既要注重养殖环节,又要增加活畜禽交易市场环节和屠宰环节的固定监测场点数量,加大监测频次、数量和覆盖面;优化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情排查监测、协助检疫等公共服务“捆绑”,一并向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避免单一购买服务时出现“挑肥拣瘦”问题;优化动物诊疗服务,培育发展壮大兽药经营企业兽医技术力量,增加动物诊疗经营范围和场所,吸纳更多的执业兽医和助理执业兽医专职从事动物诊疗与兽药经营活动,提高兽医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和运行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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